一、《赣州年鉴》是由中共赣州市委领导、赣州市人民政府主办、赣州市地方志办公室(《赣州年鉴》编辑部)编纂,按年度连续出版的政府公报性质的综合性地方年鉴。
二、《赣州年鉴》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全面、客观地记述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自然诸方面的主要情况,为社会各界了解、认识、研究赣州特色发展提供全面、系统的信息资料。
三、《赣州年鉴》采用分类编辑法,以现代语体文记叙体记述。框架按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设置。条目为年鉴内容的基本记述单位,用黑体安加“[]”标示。2005卷共设38个类目,302个分目,1803个条目,总计137万字。类目在2004卷基础上,增中了十大新闻、科学技术,取消了便民指南,其余保持稳定。另外,在“人物·荣誉录”中增加了人物简介。类目依次为:特载、专文、大事记、十大新闻、地情、中共赣州市委员会、纪检·监察,赣州市人大常委员、赣州市人民政府、政协赣州市委员会、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政法、军事、经济综合管理、农林水利、工业、企业选介、城建·环保·电力、交通·邮电、国内贸易、对外经济贸易、旅游、财政·税务、银行业、保险· 证券、教育、大中专院校、科学技术、自然观测、文化艺术、传播媒体、卫生·体育、民政·社会、县(市、区)概况、人物·荣誉录、统计资料、地方珍闻等。除内文外,继续设置彩页栏目,以增加直观感,力求做到图文并茂。
四、《赣州年鉴》(2005)收录范围,以赣州市现有行政区划为界,以20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限。同时,为完整反映某件事物的全貌,在彩面和个别条目中略有突破。
五、《赣州年鉴》初稿由市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和有关的中央、省属驻市单位提供,并经各自单位领导审核。撰稿人和责任编辑署名于条目,分目或类目之后“()”内。
六、书中“统计资料”由市统计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人名单由市人事局职称科提供;“地方珍闻”取自有关报章,编辑部未作考证;补白资料选自朱思维编著的《赣南文物集锦》
七、书中所列数据,除统计部门正式公布的外,均由各有关部门和行业提供并经供稿单位审核。由于来源、统计方法或使用角度不同,不同部门提供的同项数据可能不尽一致,采用时请予以注意。领导名单根据各部门(单位)提供的资料编辑,其中行政协委员、事业单位领导名单收录范围,以担任副县(处)级实职以上为限,排序作为其他任何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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