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行政长官曾荫权先生为《香港特区授勋年鉴(2008年)题词「俊才正德」,客观公正地记录了特区授勋的历史过程。
香港回归祖国后,采取了全新而独特的授勋及嘉奖制度,以标志香港在1997年7月1日以后勋衔制度进入历史的新纪元。授勋名单在每年的回归日公布,在秋天收获的季节举行颁奖仪式,成为一道极具影响的瑰丽风景线。
香港文汇出版社以年鉴形式出版的《香港特区授勋年鉴》,浓缩展示了全新的香港授勋制度,并把它呈献给中国内地及全世界,它对香港、中国内地乃至全世界华人社会具有承前启后、鞭策鼓励的作用,成为香港社会的大事之一。
每年的授勋程序由推荐、评选,公布名单、举行授勋典礼四个程序完成,它是一项适用于全港市民的嘉许制度,获得授勋人士的资格有如下三点:第一,推动全港市民热爱国家;第二,关怀、支持和认同祖国事业;第三,对香港多方面作出卓越贡献。颁授勋衔的目的是为了嘉许为香港回归祖国作出贡献的人士,确认社会价值观、树立新典范以及增加市民凝聚力。
每年授勋秘书处会为各局局长及部门首长发出一份吁请提名的通知,由各局及部门提名,同时也鼓励公众人士直接向授勋评审委员会提名,最终由评委员会拟出名单并报行政长官批准。
香港的授勋评审委员会由政务司司长担任主席,包括财政司司长、行政会议成员、杰出的社会领袖、民政事务局局长、公务员叙用委员会主席、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及礼宾处处长担任。
香港颁授的勋衔有如下各种:大紫荆勋章、金紫荆星章、金英勇勋章、银紫荆星章、银英勇勋章、香港警察卓越奖章、香港消防事务卓越奖章、香港入境事务卓越奖章、香港海关卓越奖章、香港惩教事务卓越奖章、政府飞行服务队卓越奖章、廉政公署卓越奖章、铜紫荆星章、铜英勇勋章、香港警察荣誉奖章、香港消防事务荣誉奖章、香港入境事务荣誉奖章、香港海关荣誉奖章、香港惩教事务荣誉奖章、政府飞行服务队荣誉奖章、廉政公署荣誉奖章、荣誉勋章、行政长官小区服务奖状及行政长官公共服务奖状。
《香港特区授勋年鉴》录入了每年颁发的各种类别勋衔人士的私人数据,图文并茂,其中既有行政长官为获得勋衔的人士颁授勋章的珍贵图片,也有获勋衔人士生动活泼的私人生活和工作图片;《年鉴》附录辑录了自1997年以来每年获得勋衔人士的名单,内容翔实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