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人口统计年鉴—2005》是一部全面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种人口状况的资料性年刊。本书收集了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大量的人口数据,以及世界部分国家的主要人口数据。
二、全书内容分为七部分:
(一)2004年全国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数据;
(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长表数据;
(三)全国历年人口统 计数据;
(四)2004年度全国户籍统计人口数据;
(五)2004年度全国计划生育统计人口数据;
(六)世界部分国家主要人口数据;
(七)简明分析文章。
三、2004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是以全国为总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子总体,采用分层等距、多级概率比例整群抽样方法,在全 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抽取了997个县(市、区)、3631个乡(镇、街道)、6370个调查小区的125万人。经加权后汇总,2004年全国人口出生 率12.29‰,死亡率为6.02‰,自然增长率为5.87‰。按此推算,2004年末全国总人口为129988万人,出生人口为1593万人,死亡人口为832万 人,净增人口为761万人。本部分各表的绝对数为样本数(表1—1除外),全国抽样比为0.966‰。
四、2000年人口普查的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常住的人。普查登记的标准时间是2000年11月1日零时, 2000年人口普查数据均为这个时点的常住人口数据。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采用了长短表两种普查表。普查表短表为反映人口基本状况的项目,普查表长表包括所有短表内容和有关迁移、受教 育、经济活动、婚姻家庭、生育和住房等情况的项目。根据普查办法和普查表长表抽样细则,长表由随机抽取的户填报,短表由其余的户填报 。 本资料第二部分是普查表长表部分数据。长表数据的抽样比为9.5%(长表总人口/计算机汇总总人口)。长表是以户为单位,因此长表人口 各种结构数据的抽样比可能不一致。
五、为了满足社会各部门的需要,年鉴收录了人口变动抽样调查、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和户籍统计等多方面的人口资料。由于统计方法和 口径的不同,这些调查之间的数据不可能完全一致,请读者在使用时加以注意。
六、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取得了十分丰富的人口资料,由于受年鉴篇幅限制,每年只能刊登一部分。
七、除注明含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台湾省、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人数的表外,其他表均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数。
八、本年鉴的编辑得到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计划财务司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协助,谨此致谢。
九、本年鉴表中的“—”表示该项统计指标数据不详或无该项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