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属少数民族散杂居省份,少数民族人口总量不多,但民族成分较多。据“五普”统计,我省少数民族达53个(仅缺德昂族和保安族),比“四普”时增加了4个。少数民族人口总数达39.97万人,比“四普”时增加了18.26万人,增长85.84%。增长速度大大高于全省总人口和全国少数民族的增长速度。人口数在万人以上的少数民族有7个:畲族(170993人)、土家族(55310人)、苗族(53418人)、布依族(21457人)、回族(19609人)、壮族(18998人)、侗族(17960人)。世居浙江省的少数民族是畲族、回族和满族等,其他少数民族大多是解放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因工作、经商或婚嫁而落户浙江的。
浙江省少数民族以畲族人口为多数,农村人口为主体,具有大分散和小聚居结合的特点,分布状况:温州市(28.63%)、丽水市(19.42%)、杭州市(11.37%)、金华市(9.26%)、宁波市(8.53%)。其他6个市合计仅占22.79%。设有全国唯一的畲族自治地方——景宁畲族自治县,并设有18个畲族乡(镇),少数民族人口占30%的行政村有400多个。
18个畲族乡(镇)是:丽水市老竹畲族镇、丽新畲族乡,云和县雾溪畲族乡、安溪畲族乡,遂昌县三仁畲族乡,龙泉市竹垟畲族乡,松阳县板桥畲族乡,苍南县凤阳畲族乡、岱岭畲族乡,泰顺县司前畲族镇、竹里畲族乡,文成县西坑畲族镇、周山畲族乡,平阳县青街畲族乡,武义县柳城畲族镇,兰溪市水亭畲族乡,龙游县沐尘畲族乡,桐庐县莪山畲族乡。18个畲族乡(镇)总人口为162568人,其中畲族36368人。景宁畲族自治县和18个畲族乡(镇)的少数民族人口共5.23万人,只占全省少数民族总人口的四分之一。
少数民族人口性别比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人口年龄结构相对年轻,老龄化程度也低于全省总水平,受教育程度明显提高。全省现有少数民族干部5900多人,占干部总数的0.55%。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族际交流日益增多,少数民族外来人口、流动人口呈快速上升趋势,城市民族工作已成为浙江省民族工作新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