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于2002年经国家科技部批准,是全国第二批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试点单位,全国36个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之一,是新疆地方第一个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 园区地处准噶尔盆地南缘、天山北麓的昌吉市,距新疆首府乌鲁木齐市35公里,距乌鲁木齐国际机场18公里。位于新疆经济发展最具活力的天山北坡经济开发带的前沿,是天山北坡经济带和乌昌都市经济协作圈的核心区,北疆铁路、乌奎高速公路、312国道穿境而过。这里民丰物阜,人杰地灵,有着厚重的农业文化积淀。
园区的总体布局分为核心区、示范区、辐射区。核心区以昌吉市为主,示范区以昌吉州为主,辐射区以天山北坡为重点,辐射南北疆各地。总规划面积49.8万亩,其中核心区3.6万亩(集体土地和部分国有土地),示范区46.2万亩(国有土地)。2004年园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4.5亿元,完成出口创汇70万美元。
园区自成立以来,始终按照《农业园区指南》的要求,积极探索,开拓创新。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园区的建设与发展,2002年10月下发了《关于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有关问题的批复》等文件,成立了“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领导小组由自治区副主席担任,昌吉州州长和自治区科技厅厅长任副组长,成员由自治区计委、财政厅、科技厅、农业厅、水利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林业局、工商局、地税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及金融、科研等单位的分管领导组成。园区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昌吉州分管副州长担任,自治区科技厅一名副厅长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昌吉市人民政府、昌吉州计委、财政局、科技局、农业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林业局、工商局、地税局、金融等单位的主管领导组成。2003年3月20日,昌吉州党委下文成立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和党工委,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正县级建制。主要行使计划、财政、外贸、规划、建设等经济管理和行政管理权限。2003年4月29日园区管委会正式挂牌成立。园区管委会内设置6个职能部门:办公室、财政局、产业发展局、招商局、规划建设环保局、高新农业发展局。工商、税务、国土资源等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在园区设立了分支机构和派出机构。管委会列事业编制45名,其中领导职数(专职)4名,科级职数12名。
政府引导、企业运作、中介参与、农民致富。园区发展理念建设新疆现代农业的绿色“硅谷” 发展思路 按照自治区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基本要求,围绕昌吉州农业产业链的实施,充分发挥昌吉地区的资源优势,以市场为导向,以社会化服务为手段,突出昌吉特色,加强农业技术的组装集成和科研成果产业化快速发展,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完善运行机制,吸引和培养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农业科研和营销队伍,促进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把农业科技园区建成集科研、试验、示范、推广、培训、旅游观光于一体的多功能的农业现代化基地。 功能和任务 通过科技创新和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充分发挥昌吉特色农产品资源优势、科技优势,发挥园区农业科技示范与技术辐射功能,现代化农业科技产业的孵化功能和新型农业科技人才的培训功能,促进农业、畜牧业、林业、水利、农机、加工等整体发展水平,实现优质农产品生产标准化、专业化和产业化,提高农产品加工的附加值和国际竞争力,提高农业整体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态环境,带动自治州乃至全疆农业结构调整和区域经济快速发展。
结合昌吉州及全区的实际,根据区、州农产品资源优势的特点,大力发展一批科技含量高、国际竞争力强的农产品。努力把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成农业技术组装集成的载体,市场与农户连接的纽带,现代农业科技的辐射源,人才培养与技术培训的基地,建成适合昌吉特点的高新科技农业种植及示范基地、适合新疆特点的农副产品加工中心,为提高昌吉乃至全疆农业的整体效益,加速农业产业化与现代化进程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