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解决“批出来”的腐败问题,大刀阔斧推进并认真兑现第四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动要素市场制度机制的“二次创新”,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突出解决“用出来”的腐败问题,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突出解决“花出来”的腐败问题,健全覆盖各级财政的动态监控机制
4日,广东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汇报会暨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省委书记汪洋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汪洋强调,各级党委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的战略高度,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始终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华华,省委常委、组织部长胡泽君,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梁伟发,省高院院长郑鄂,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及省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出席了会议。省委常委、纪委书记朱明国主持会议。
汪洋指出,正确认识反腐败斗争形势,是一个重大的政治原则问题。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和各项部署上来。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到2012年建成具有广东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本框架。他强调,要以构建惩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全面深入推进广东反腐倡廉建设。要紧紧围绕中心,确保服务大局。构建广东特色的惩防体系,必须与广东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目标任务相适应,积极推动珠三角《规划纲要》和省委“三促进一保持”各项措施的落实。要注重统筹兼顾,做到整体推进。一方面惩治这一手一定要硬,通过严厉惩治腐败分子,向人民群众表明我们反腐败的坚定决心,为预防腐败奠定坚实基础;另一方面预防这一手绝不能软,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最大限度地遏制和减少腐败现象。要坚持改革创新,实行重点突破。突出解决“批出来”的腐败问题,大刀阔斧推进并认真兑现第四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要素市场制度机制的“二次创新”,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突出解决“用出来”的腐败问题,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突出解决“花出来”的腐败问题,健全覆盖各级财政的动态监控机制。
汪洋强调,当前,要切实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确保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一要突出重点,坚持不懈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领导干部要坚持带头加强党性修养,带头转变作风,带头解决抓落实存在的突出问题,带动整个干部队伍作风的转变。二是要关注热点,千方百计抓好党政机关作风建设。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坚决落实“一查四减”等具体要求,确保党政机关公用支出的大幅度减少;要在党政领导问责上动真格,对机关作风建设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导致不正之风禁而不止,纠而复生的,要追究领导尤其是“一把手”的责任。三是要重视难点,集中力量抓好基层干部作风建设。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重点解决好城乡某些基层党员干部和部门行业从业人员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等“老、大、难”问题。
汪洋要求,要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提高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和水平。着重在四个方面狠下功夫,即在健全完善监督体制机制上下功夫;在建立和落实监督制度上下功夫;在加强监督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下功夫;在发挥监督主体合力上下功夫。
汪洋强调,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纪检监察干部面临的诱惑与抗诱惑、腐蚀与反腐蚀考验将更加严峻。各级党委要切实改进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
朱明国在会上总结了上半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对进一步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提出六点要求。一是要全面落实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和转变作风情况的监督检查两项重点任务;二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颁布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三项法规和《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三是要扎实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四是要加强协调联动,抓好查办案件工作;五是要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全面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六是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会上,省直19个单位专题汇报了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具有广东特色的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通报了上半年我省案件检查工作情况及有关重大案件的查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