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今天在河南省检察院就落实好下半年的各项检察工作任务进行调研,强调党中央对当前政法工作的要求很明确,高检院对今年检察工作的部署也很明确,关键在于把功夫下到狠抓落实上。
曹建明说,前不久召开的全国检察长座谈会根据当前形势的发展和特点,研究部署了下半年工作,对全力以赴落实好今年各项检察工作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下半年全国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继续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狠抓各项执法办案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当前特别是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在时间已经过半、任务繁重艰巨的情况下,做好今年的各项检察工作,关键在于狠抓落实,推动工作。
曹建明指出,抓落实是检验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检察长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的重要标准。党中央对政法工作包括检察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对于我们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特别是检察长来说,抓落实首先直接体现着我们是否具有很强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是检验我们是否真正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否真正坚持“三个至上”,是否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是否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的重要标准,同时也是检验我们在一系列重大问题上,是否具有敏锐的政治意识和政治鉴别力,是否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重要标准。必须明确,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重在落实;坚持“三个至上”,重在落实;贯彻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重在落实;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重在落实。
曹建明指出,抓落实是检验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检察长践行检察工作主题和领导检察工作科学发展能力的重要标准。当前还存在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的现象,有的法律监督工作还比较薄弱,一些地方执法办案工作下滑幅度较大。这说明,检察工作主题在一些检察机关还没有真正得到落实,一些检察院领导班子特别是检察长在领导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方面的能力还不够强。对此要高度重视,认真查找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坚决克服和纠正不正确的思想认识,正确处理好六个方面的关系,坚持以执法办案工作为中心,走办案力度、质量、效率、效果相统一的良性发展、科学发展的道路。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特别是检察长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监督观,加强学习,深入实践,不断提高深入践行检察工作主题的能力,提高领导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能力。要坚持以业务工作为中心,把强化法律监督落实到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增强执法办案效果上来,落实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司法公正上来。
曹建明指出,抓落实是检验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检察长精神状态的重要标准。一个领导干部的精神状态,是自己综合素质的集中体现,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地方检察工作的兴衰成败。能否做到求真务实、攻坚克难、奋发有为,实际上是对我们每位领导干部的一种考验。当前,检察机关“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加强自身监督、推进检察改革、加强队伍建设的任务十分繁重艰巨。能不能完成全年的检察工作任务,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级院领导班子特别是检察长的精神状态。
面对各种困难和挑战,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特别是检察长一定要增强做好工作的信心和勇气,敢于迎难而上,开拓奉献,始终保持奋发有为、朝气蓬勃、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投入抓工作中,敢于监督、敢于碰硬,善于监督、务求实效,团结和带领广大检察人员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曹建明强调,抓落实是检验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检察长工作作风的重要标准。重视抓落实、敢于抓落实、善于抓落实,是领导干部的基本功,也是良好工作作风的重要体现。不抓落实,再好的工作思路也是纸上谈兵,再明确的目标也是空中楼阁。各级检察院领导干部特别是检察长要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总结上半年工作情况,深入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提出推动工作的措施和意见。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摸清工作实情,善于发现存在的问题,善于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增长新本领。要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提高执行力。要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勇于探索、敢于攻坚、善于创新,推进各项工作创新发展。上级检察院要加强具体指导,搞好综合协调,强化督促检查,切实帮助下级院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在基层真正落实、见到实效。
调研期间,曹建明分别会见了中共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省委副书记、省长郭庚茂,省委副书记陈全国,与河南省检察院领导班子和中层正职进行了座谈,考察了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许昌市检察院和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中共河南省委常委叶青纯、李新民、王文超,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蔡宁陪同考察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