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列出职权范围内容易滋生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的风险点,每个风险点对应具有可操作性的防范措施,并张榜公示,接受全员监督。
目前,北京全市各职能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在推行上述预防腐败新机制———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机制,近日,记者在崇文区对这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采访。
工作人员需自查风险点
“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不敢,司法监督太晚”,此前,个别群众曾如此评价腐败治理局面。据崇文区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张岚介绍,“建立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机制”,主要是考虑要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更好地遏制“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
据了解,作为全国首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地区,该机制在崇文区已试行两年,已覆盖全区108个单位。
崇文区廉洁自律室主任李薇说,新机制的第一道环节“前期预防”,要求每一位工作人员自查风险点,找出职权范围内有可能“被拉下水”的环节,并制定防范措施,“风险点查找防控表”须公示,由同事、上下级补充,还要通过纪检部门的审核。
李薇表示,“查找风险点”实际上是在“晒”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从而“晒”出权力运行规则,包括自由裁量权和可以给自己带来“方便”的潜规则,由此筑起一道“防火墙”。
考核档案与绩效挂钩
“风险点查找防控表”通过审核后,“查找人”必须无条件执行其中的防范措施,执行结果由所在单位定期检查,纪检部门不定期抽查,每一次检查结果均记入“考核档案”,与绩效考核直接挂钩。
案例
下级可越级告团区委书记
自查、上下级互查、纪检部门审核,三道关卡过后,崇文区团区委书记倪紫剑的“风险点查找防控表”,出现了这样一个风险点———“内外部制约不力,导致权力无法制衡”,而相应防范措施为下属“越级上告”,“两位团区委副书记定期与主管区委领导谈心”。
“风险防范管理的刚性要求,还真是让自己就得跟自己过不去”,倪紫剑说,该项防范措施已施行半年,他感受到了下属“越级上告”的效果,“自觉接受监督这根弦一直紧绷着,避免欺上瞒下,确实能有效实现权力制衡”。
对话
汇总风险点最多打回9次
崇文区纪委书记称现在谈新机制效果为时尚早
崇文区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张岚接受采访时,介绍了崇文区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的情况。
新机制推进过程中,是否曾遇到阻力?
张岚:抵制谈不上,但一些干部不理解,说“这回真是革命革到自己头上了”。
第一次汇总的风险点,不少都是泛泛而谈的空话,比如“学习不够扎实”、“业务程序有待进一步完善”等等。最多的一个单位曾被打回9次,仅查找风险点这第一个环节,6家试点单位就用了3个月时间。
但推进了一段时间,局面就打开了,现在干部都能理解、接受和支持。
从查找风险点下手,公示手中权力,自定防范措施,这种预防措施是否真能预防腐败?崇文区取得了哪些效果?腐败案件是否有所下降?
张岚:现在谈效果为时尚早,不可能一药治百病。2007年,也就是新机制试行的第一年,全区群众信访量下降了32.4%,2008年上半年,各级领导干部共上缴、退回礼金8万多元。但这些结果不能都完全归功于新机制,我们还需要不断研究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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