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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外语学校——同文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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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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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历史上很早就有人从事翻译工作,但正式设立外语学校却晚至1862年清政府在北京设立的同文馆。在清政府与外国订立《南京条约》《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时,竟连一个懂得外文的中国人都找不到,任凭侵略者的蒙骗。
1861年奕䜣奏请设立外语学校,培养特色外语人才和外交人才。1862年8月,同治帝正式批准成立“京师同文馆”。学员学习汉文外,主要学习外文。聘有外籍教师英国人包尔腾,法国人司默灵、毕利干,俄人柏林,美国人丁韪良、傅兰雅、海灵敦等先后任教。丁韪良从1869年任总教习,总管教务达30年。总税务司赫德兼任监察官,实际控制了经费和人事大权。
同文馆完全按正规学校来办,陆续开设英文馆、俄文馆、德文馆和东文(日文)馆。只招收13、14岁以下八旗子弟,后又招收15—25岁的满汉学员,也招收不限年龄的满汉学员。学习期限初定3年,到1876年分为两种:一是由外文而及天文、化学、测地等科的学生学制8年;一是年龄稍大、仅借中文译本学习天文、化学、测地等科的学生,学制5年。1867年时增设算学、化学、万国公法、医学生理、天文、物理、外国史地等。学生最多时达120人。毕业生大多任清政府译员、外交官员和其他洋务机构官员。设有印刷所,翻译印《万国公法》及数理化和文史等方面书籍。1902年同文馆并入京师大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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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同文,学习,条约,学生,清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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