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公布年报的新安股份向投资者交出了一份靓丽的年报。该公司2008年每股收益5.89元,同比增长239.72%,并推出每10股派11元的高派现预案。不过,新安股份的高派现并没有赢得基金的掌声。在上周年报公布后的四个交易日里,该股遭遇连续打压,股价不断回调,跌幅达16%左右。除南方绩优成长上周继续小幅增仓外,更多基金选择抛售,其中七、八两档账户(主要以基金为主)上周合计减持186.9万股,新安股份的大手笔分红没有讨得基金的欢心。
新安股份的高分红没能讨得基金的欢心,这不是新安股份的过错。作为上市公司来说,只要是真心地给予投资者以回报,在推出利润分配方案时,大可不必看机构投资者(也包括投资基金)的脸色。毕竟现金分红才是上市公司给予投资者的最真实回报。上市公司如果能坚持实行现金分红的政策,这不仅有利于投资者树立价值投资的理念,而且还有利于股市的健康发展。相反,实行“高送转”则是一种助长市场投机炒作的做法,一旦炒作过后,带给投资者的只会是损失的增加。
与此同时,上市公司的“高送转”需要考虑公司的发展需要。公司有股本扩张的要求,则可实施高送转方案。如果没有股本扩张要求,则不宜盲目推出“高送转”方案,这种盲目的高送转很可能使公司的财务陷入困境,甚至令公司的发展陷入困境。在这方面有不少公司是付出了代价的。
其实,在利润分配问题上,曾经有着“现金奶牛”之称的佛山照明的做法是值得肯定的。作为一只老牌绩优股,该公司上市后曾长时间只实行高派现的分红政策,而不“送转股”。公司董事长钟信才认为,送股等于送水分。当时曾经有一些机构找上门去,要求钟信才配合,一起抬高股价。“对于我们来讲,我们参与那就是违法。”钟信才的所言与所行,无疑是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一面镜子。
所以,面对新安股份的高派现,基金爱抛售就让它抛售去,新安股份没必要看基金的脸色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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