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管理规范(试行)》,大兴区商务局加大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检查力度。要求各销售网点严格按照“四项要求”做好网点建设。
一要标识清晰。在店内显著位置放置公示栏和购买须知,内容要通俗易懂。
二要设立专区。销售网点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设立专区,由专人负责讲解。
三要规范信息录入。做到及时准确录入信息,保证农民能够顺利申领补贴。
四要加强宣传。积极配合政府搞好政策宣传,讲解补贴流程。不虚假宣传,不误导消费者。 截至目前,大兴区55家备案网点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7463台,销售金额1433.21万元,发放补贴87.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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