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配合北京市工业大学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社区矫正模式及制度建设研究"课题组的调查研究工作,大兴区司法局组织召开了社区矫正专项课题研究座谈会。基层司法所所长、专职司法助理员和矫正干警等基层矫正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座谈会。 座谈会上,矫正工作人员与课题组,围绕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与职业培训、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情况和可能性评估、本地区社区矫正工作模式、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及具体的工作建议等课题进行了认真的探讨。 矫正工作人员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难题,向课题组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完善立法。如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惩工作,针对撤销缓刑、假释、停止暂予监外执行等惩罚措施,司法局仅有提议权,只负责准备相关材料。针对部分特别顽劣、危险的社区服刑人员,司法助理员没有执法权不具有威慑力;
二是设立专项经费。目前基层司法所难以独立开展"两类"人员帮扶救助等工作,需要依靠相关单位和部门的资金支持,工作开展受到极大限制。基层志愿者也大多是村居委会人员,无任何补贴,容易造成工作积极性不高;
三是提供矫正工作所需交通、通讯、防护、警具等工具,有利于矫正工作人员开展走访等工作,在面对突发事件有自我保护的能力;
四是适当放宽社区矫正协管员年龄限制。
社区矫正协管员一般只招聘"40、50"人员,虽然这部分人责任心强有丰富的社会经验,但也存在着工作精力有限、文化水平偏低、家庭负担较重(大部门家住农村的协管员都有农活负担)等问题。因此建议对具有计算机专业知识、学历高等特殊人群在年龄上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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