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丰台区环保局监测站于1993年首次通过实验室计量认证,随后1998年和2004年两次通过了复评审。此次复评审是继2006年新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颁布以来的首次复评审,丰台环保局监测站始终坚持“行为公正、方法科学、数据准确、服务规范”的质量方针,于2009年2月14日顺利通过了实验室资质认定复评审工作。
此次复评审显示该站质量体系运行符合《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能够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同时,新增了原子荧光光度法测定水中汞、砷及生活垃圾填埋场厂界大气检测等检测项目共7项,检测能力达到了70项,增强了该站对丰台区环境质量、污染源监控的监测能力,提高了为区域环境管理服务的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