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空气质量 全省所有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其中河源市达到一级标准。与上年相比,城市空气质量总体保持稳定,47.6%的城市二氧化硫浓度有所下降。全年11个城市出现过轻微污染(API:101~150)或轻度污染的天气(API:151~200),其中广州市出现32天轻微污染,云浮市30天轻微污染、5天轻度污染。
城市降水 城市降水酸度较强,pH均值为4.89,酸雨频率为44.7%,酸雨污染依然严重。城市降水pH均值范围在4.38(广州)~6.45(河源)之间,66.7%的城市(14个)受酸雨污染(pH<5.6),广州、韶关、深圳、珠海、佛山、茂名、肇庆、惠州和梅州等9个城市属于重酸雨区(pH<4.5或4.5≤pH<5.0且酸雨频率>50%),占42.9%。与上年相比,降水pH全省均值上升了0.09个pH单位,酸雨频率下降了8个百分点,酸雨污染有所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