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扎实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7月8日上午,市教育局召开市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会议。市教育局机关各处室、市属各高校、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单位的“创文”工作分管领导及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传达了广州市“创文”工作第七次会仪的会议精神,分析了2009年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的内容,并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创文”工作的部署,强调市教育系统要加大“创文”力度,进一步做好“创文”工作:
一是要加大参与共建“创文”力度。制定并印发了《市教育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分解表》,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教育系统的广大师生员工和干部要成为文明创建的主体。市、区(县级市)教育局的机关干部要积极参与“创文”工作,整顿作风,改进服务态度。
二是要加大指导督查“创文”力度。按照“创文”工作的“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开展“创文”的指导督查工作,对工作进行逐层分解。市教育局将重点项目的督察责任落实到机关各处室,每个处室负责联系一个区(县级市)教育局开展督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各区(县级市)教育局负责对区(县级市)学校的“创文”工作进行指导督查。各学校按照“创文”各项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创文”工作。各区(县级市)教育局以及学校接受各区、街镇领导和指导,参与共建“创文”工作。
三是要加大宣传教育“创文”力度。要让每个师生员工和干部都关心和积极参与“创文”工作,了解“创文”各项要求,采取各种形式和措施,做好“创文”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好每个“创文主题月”活动。各学校暑假要组织好学生参加所在区、镇街、社区开展7月份“卫生清洁月”主题活动和8月份“友爱互助月”主题活动,为“创文”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