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汽车保有量呈快速增长趋势,到2008年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到183.9万辆。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加,我市成品油需求量也在随之大幅增长,由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产生的油气排放量不断增加,对我市环境空气的污染影响越来越大,越来越受到广大市民的关注。因此,实施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简称“油气回收治理”)工作,通过高效收集、密闭贮存和集中处理等措施,大幅度减少油气排放,实现油气的回收利用,对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打造“蓝天碧水”宜居城市,办好2010年广州“绿色亚运”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此,经市政府同意,市经贸委、市环保局联合印发了《广州市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方案》,计划在2010年9月前,全市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分阶段基本完成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工作,治理改造后的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符合GB20952-2007《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07《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GB20951-2007《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全市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产生的油气得到高效回收利用,油气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方案还对油气回收工作重点提出一些要求,如:1、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应符合GB20950-2007《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1-2007《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GB20952-2007《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治理后应确保达标排放。2、凡位于广州市环城高速路以内的和距离第16届亚运场馆≤500米,以及场界距离民宅建筑物50米以内的加油站应预留油气后处理装置接口。经检测(检验)不达标的加油站应加装油气后处理装置。3、凡汽油年销售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应预留安装在线监测系统接口。4、新建加油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油气回收治理标准要求,才能投入运营。
目前,我市各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正全力推进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工作,确保在2010年广州亚运会举办前基本完成治理改造工作,使油气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为办好“绿色亚运”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