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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习俗:中国家庭组织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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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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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时代中国家庭
家庭组织是传统中国社会的轴心,历代统治者都非常重视家庭的稳固。传统的农业社会中,社会变迁缓慢,家庭模式也较为单一且变革缓慢。
人口众多的大家庭
在中国传统习俗中,大家庭备受推崇,上有父母、祖父母,下有儿子孙子,这种所谓的四世同堂、五世同堂,是人们生活的理想,分家则被认为是可耻的行为。历代法律也给予大家庭以有力支持,如唐律规定:“凡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籍异财者,徙三年”(《唐律疏义·户婚上》),在《明律》、《大清津》中也都有类似的规定。这种传统大家庭的管理体制是家长制的,家庭等级严格,家长在处理家庭事务上有着绝对的权威,晚辈通常没有发言权和决定权。
生育习俗与养老模式
由于中国传统的家庭伦理非常重视传宗接代,认为婚姻的主要目的是繁衍后代。再加上古代生产力水平不高,人均寿命普遍偏低,人口死亡率较高,人们希望保持尽可能高的生育率。所以早婚早育的现象在中国古代非常普遍,尤其是妇女,婚龄普遍在13~17岁之间。
“养儿防老”是中国传统家庭的养老模式。父母生儿育女并把他们哺育成人。在父母的晚年,子女要对其父母尽孝道,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
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地位
在旧时代中国家庭中实行夫权制,丈夫可以拥有三妻四妾甚至更多女人。其中正室称为妻,其余称为妾、姨太太等等。丈夫还可以单方面离婚,即“休妻”,而妇女没有提出离婚的权利。
男尊女卑贯穿家庭始终,儿子继承财产、姓氏,延续血脉,没有儿子就意味着断了香火。而女儿没有家庭财产的继承权。
现代中国家庭
二十世纪以来,特别是1949年后,中国人的家庭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主要体现在:
家庭小型化
现代中国家庭的模式越来越多样化,其主要演变方向是逐渐向小型化和直系化发展。目前,无论都市还是乡村,小型化家庭均成为年轻人的首选。城镇大多数家庭由夫妇两人及子女组成,但在农村中三代或三代以上同堂的大家庭仍然比较多。
婚姻自主和妇女位提高
1949年以后,国家实行了新的《婚姻法》,建立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改变了婚姻单纯为生育后代的旧观念,建立了结婚是为了爱情而结合的新观念。而且,妇女离婚和再婚的权利也得到了应有的保障。
独立的姓名权是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妇女获得的一项重要人身权利。旧中国女性出嫁前大多没有正式名字,出嫁后随夫姓,子女则随父姓。新中国,夫妻有了平等的姓名权,妇女婚后不从夫姓。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在城镇,子女随母姓的现象已为数不少。
夫妻共同决定家庭事务
在新中国,妇女能够同男子一样平等地参与社会经济活动,从而获得平等的经济收入。经济的独立,使妇女赢得了对家庭重大事务的管理决策权。据抽样调查,在中国城乡,由夫妻共同决定家庭重大事务的家庭占58%以上,并且呈不断上升的趋势。
稳定的家庭和保持尊老爱幼传统
近年来,中国的离婚率呈上升趋势,基本上每年以近0.1个千分点攀升。但在国际上仍处于低水平,尤其与发达国家相比低得更多。中国人重视婚姻稳定、家庭和睦的传统美德仍是主流。从总体上看,中国的婚姻关系、家庭关系是稳定的。
中国人历来有尊老爱幼的传统,现在社会中,虽然许多家庭的两代人不住在一起,但他们依然来往密切,成年子女赡养扶助老人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中国人的亲情观也非常强烈,他们不仅和自己的父母、子女来往密切,在兄弟姐妹之间,在舅甥、叔侄之间,人们都能深深地体味着亲情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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