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640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75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28310万人,新增加1184万人,净增加979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比上年末下降0.1个百分点。
2005年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582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25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27331万人,新增加970万人,净增加855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与上年末持平。(2006年2月28日国家统计局公布)
就业服务体系
中国的就业服务体系包含职业介绍、就业训练、失业保险和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等四项主要内容:
──职业介绍
职业介绍的主要任务是:求职登记,企业用工调查与登记,劳务市场信息收集,就业与用工的指导与咨询,以及就业预测预报。
──就业训练
就业训练的主要任务是:面对失业青年、妇女和残疾人等开展的就业前训练,失业职工转业训练。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的主要任务是:失业救济、失业医疗补助、失业职工管理以及对失业职工的再就业给予帮助。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主要任务是:在国家资金、税收和就业政策支持和主办单位扶持下,举办各类生产经营网点,直接安置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