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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市担任实职的市级领导实行“开门办公”制度受好评
时间:2009-0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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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的关系,改进工作作风、服务人民群众,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近日,湘乡市在担任实职的市级领导中实行“开门办公”制度。制度规定,市级领导在上班时间必须实行“开门办公”,方便群众办事。除参加上级会议和参加由上级组织的调研等活动外,市级领导在工作日的上午8:00至9:30必须在本人办公室接待群众,处理日常工作和事务。有特殊情况的,也必须由协助或联系该领导工作的调研员、副调研员,正、副县级干部及该领导所在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值班。所有市级领导的办公电话都将向社会公开。同时,为整合资源、方便群众,文件规定除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全市经济工作会(三级干部会)及防汛、抢险等突发时间召开的紧急会议外,其他会议上午召开的时间统一调整为上午9:30后(含9:30)开始。
推行市级领导开门办公制度以来,在工作日内,市委、市政府担任实职的市级领导的办公室大门全部打开,前来办事的干部群众可以很方便的找到相关领导,提高了办事效率,目前已解决或正在解决的实际问题达20多个,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广大干部群众对此反映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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