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拉萨8月17日电(记者 朱庆翔、文涛)西藏退耕还林工程自2002年启动至今,累计完成退耕还林任务25万亩,实施荒山荒地造林98.5万亩、封山育林12万亩,取得良好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西藏自治区林业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02年至今,西藏退耕还林涉及7地市、46县市、283乡镇、1301个行政村,共惠及52598户、30.6万农牧民。
据介绍,按照目前的补助政策,区内退耕农户户均增加政策性收入9060元,退耕农牧民人均增收达1570元,退耕还林补助占退耕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近10%。
退耕农户享受退耕还林政策补助的同时,积极发展林果、林药、林草等生态产业,实现了粗放式生产向集约化经营的过渡,推动了农牧业产业化发展。部分退耕农牧民从耕种低产低效的耕地上解放出来,从事多种经营或外出务工,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和第二、第三产业转移,拓宽了农牧民增收渠道。
10年来,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不仅使西藏生态环境建设跨入新的发展时期,而且对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退耕还林还改变了农牧民的思想观念,为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构建创造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据2009年公布的全国第七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结果显示,西藏森林面积1462.65万公顷,居全国第5位;活立木总蓄积22.73亿立方米,居全国第1位;森林覆盖率11.91%。森林面积较2005年公布的全国第六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结果增长73.0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提高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