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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寄语检察干警: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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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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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至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宁夏就检察机关加强和改进涉农检察工作、加强队伍建设进行调研。他强调,检察机关要切实强化法律监督、强化对自身执法监督制约、强化检察队伍素质建设,积极探索涉农检察工作的有效举措,把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广大农村,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曹建明在自治区领导王正伟、徐松南、刘晓滨、苏德良的陪同下实地考察了中宁县检察院办公、办案大楼配套设施,听取了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王雁飞对全区检察工作的汇报,并与五市院检察长及吴忠市各基层检察院检察长进行了座谈。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检察工作。仅2008年,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建国对检察工作就作出16次批示,王正伟、苏德良等也多次对检察工作作出批示。近年来,我区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今年1至5月,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10件156人,立案数、大案数、要案数增幅在高检院反贪局通报排名中均居前10名以内。曹建明对宁夏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说,宁夏检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加大大案要案查办力度,开展“关注民生、走近群众”主题实践活动,推动了检察工作的开展。他强调,当前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指示,始终把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任务,强化法律监督、强化对自身执法的监督制约、强化检察队伍的素质建设。
在座谈会上,曹建明认真听取了各基层检察院对涉农案件的查办情况,对各市的工作予以肯定。他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切实把保障和促进农村改革发展作为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任务来抓,依法坚决打击侵害农民利益、危害农业生产的犯罪活动。加大对涉农职务犯罪特别是农村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农业补贴管理使用等领域职务犯罪的惩治和预防工作力度,妥善处理和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切实保障和促进农村改革发展。
在中宁县检察院,曹建明对该院实行规范化管理、大力推进“关注民生、走近群众”主题实践活动、重视加强队伍建设三项工作印象深刻,他鼓励中宁县检察院进一步推进工作,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
调研期间,自治区领导陈建国、项西宗、崔波、蔡国英先后会见了曹建明。(记者宗时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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