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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召开第十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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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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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召开第十次会议
做好整改落实阶段工作确保取得成效
张高丽主持并讲话黄兴国刘胜玉邢元敏何立峰出席
30日下午,天津市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召开第十次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我市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市委书记、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张高丽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指出,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市委的部署,认真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黄兴国、刘胜玉、邢元敏、何立峰、臧献甫、段春华出席。领导小组副组长史莲喜汇报了有关情况。
张高丽指出,进入分析检查阶段以来,各区县各单位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坚持重在武装思想、重在解决问题、重在取得实效,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召开了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找了存在的差距和问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学习实践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张高丽强调,要毫不松懈地抓好理论学习,深入开展各类主题实践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把学习贯穿于整改落实阶段的全过程。要认真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把实现“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目标任务作为重要内容,找准学习实践活动与做好当前工作的结合点,充分吸收群众意见,把整改思路和措施具体化,建立健全责任制,自觉接受监督,推动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要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办一批群众普遍期待的实事好事,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要加强领导和指导,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下力量抓。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要深入联系点和分管单位,推动整改落实工作。
张高丽要求,各区县党委要高度重视搞好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及早谋划,抓好试点,积极探索在农村基层、城市社区、中小学校、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等领域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有效做法。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搞好调查研究,及时总结试点工作成功经验,抓紧研究实施意见,为开展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打好基础。
市委有关副秘书长,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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