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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可平:以发展民生去替代民主是一种错误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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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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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可平:再说民主
“中国模式”与思想解放
房 宁:民主还是中国的好
梅宁华:破除“民主迷思”
李江源:最符合我国国情的民主政治制度
中央编译局副局长俞可平在最新一期的《半月谈》撰文《关于民主亟待厘清的六个关系》。文章指出,以发展民生,去替代民主,是一种错误的思维。民主和民生是中华振兴和共和国腾飞的两翼,不可偏废。
俞可平;发展民生;民主;思维
中央编译局副局长俞可平在最新一期的《半月谈》撰文《关于民主亟待厘清的六个关系》。文章指出,以发展民生,去替代民主,是一种错误的思维。民主和民生是中华振兴和共和国腾飞的两翼,不可偏废。
文章称,中国在全球的地位正前所未有地增强,尤其体现在经济上:西方的发达国家都指望着中国能有更好的表现,为克服全球金融危机做更多的事情,承担更多的责任,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这既是一个危机,也是一个发展的契机,如果能有效地克服这场危机,中国的发展就会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文章提出,要克服经济危机,把经济搞上去,在这个过程中也有可能出现一些偏颇的问题,以为其他就不重要了。民生重要,经济重要,是不是社会和谐不重要?民主政治不重要?如果那样的话,很有可能会犯大错误!文章称,危机就是契机,不光是指经济发展的契机,也是政治、社会发展的契机,危机通常考验政治,也迫使政府做一些突破性的改革。
文章分析了关于民主亟待厘清的六个关系:
民主与法治:
从根本上说,民主与法治是一个硬币的两面,互为条件,不可分离,它们共同构成现代政治文明的基础。民主的根本意义是主权在民,或人民当家作主。宪法和法律对人民民主权利的保障,是民主政治的基本前提,没有这个前提,就谈不上民主。若没有法治,公民的民主权利就有可能随时被剥夺,公民的政治参与就有可能破坏社会稳定,民主进程就有可能导致秩序的失控。法治的实质意义,是宪法和法律成为公共生活的最高权威。任何个人和任何组织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必须服从法律的权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样的一种法治,只有在民主政治条件下才能真正实行。因此,法治的真谛在于民主。说有民主就无法治,要法治就不能要民主,这是危言耸听。
我的第一本访谈录《民主是个好东西》在2006年10月出版后,引发了国内知识界对民主问题的大讨论,其反响之大出乎我的意料。从我得到的反应来看,众多的知识分子参与了这场讨论,绝大多数读者明确支持我的观点,这令我感到莫大的欣慰。也有一些读者反对甚至批判我的观点,这使我对中国的现状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并让我对一些问题做更深入的思考,从而避免在民主问题上走向极端,因而也是一桩好事。还有极少数人在反对和批判我的观点中获得了满足和乐趣,这使我对世情和人性有了更深刻的感悟,从而使我变得更加宽容和警醒,倒不失为一个意外的收获。在过去的两年多时间中,承蒙学术界和新闻界一些友人的敦促和关爱,我又陆续就中国的民主法治、政治改革、政府创新、公民社会和发展模式等问题谈了一些自己的看法,于是便有了现在的第二本访谈录。
这本集子虽然论及的内容比较广泛,但就我自己而言,重点仍然在中国的民主政治。我力图对大家关心而又容易误解的民主政治问题表明自己的看法,并直接或间接地回答对我提出的质疑和诘难。其实,我的许多观点已经以论文的形式公开发表,并且收录在今年早些时候出版的《思想解放与政治进步》一书中。在这里,我愿意重申以下几点看法。
民主与法治。从根本上说,民主与法治是一个硬币的两面,互为条件,不可分离,它们共同构成现代政治文明的基础。民主的根本意义是主权在民,或人民当家作主。宪法和法律对人民民主权利的保障,是民主政治的基本前提,没有这个前提,就谈不上民主。若没有法治,公民的民主权利就有可能随时被剥夺,公民的政治参与就有可能破坏社会稳定,民主进程就有可能导致秩序的失控。法治包含法制,但不等于法制。法治意味着健全的法制和严格依法办事,但法治的实质意义,是宪法和法律成为公共生活的最高权威。任何个人和任何组织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必须服从法律的权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样的一种法治,只有在民主政治条件下才能真正实行。因此,法治的真谛在于民主。说有民主就无法治,要法治就不能要民主,这是危言耸听。
民主与集中。我们通常把民主与集中作为一个整体看待,“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集中指导下的民主”,这样一种“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国家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在这里,民主与集中是同一个政治过程中两个各不相同而又不可或缺的环节。可见,民主与集中作为两个环节,是从政治过程的意义上说的。但民主首先是一种国家制度,而不是一种政治过程。作为一种国家制度的民主,指的是“人民的统治”。任何一种国家制度都需要权威,需要集中,需要秩序,需要服从。民主制度也不例外,民主政治同样需要权威和集中。因而,无论从国家制度的意义上说,还是从政治过程的意义上说,把民主与集中对立起来,以为讲民主就是否定集中,或者要集中就没有民主,都是极大的误解。
民主与民生。中共十七大既突出强调民生,把改善民生作为各级政府的第一要务;又高度重视民主,把人民民主视作社会主义的生命。改善民生与发展民主是一种什么关系?它们之间也是一种相辅相成、互为促进的关系。既不能将这两者割裂开来,更不能将它们对立起来。不能认为重视民主就势必忽视民生,或相反,强调民生就势必轻视民主。民主与民生并不相互排斥,民主促进民生,民生需要民主。对于单个的公民来说,经济权益与政治权益都是其正常生活所必需的。对于整个国家来说,改善民生也好,发展民主也好,归根结底,是为了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强国。民主和民生是中华振兴和共和国腾飞的两翼,不可偏颇。以发展民生,去阻挡民主,是一种严重的错误。
民主的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法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民主亦然。民主政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共同成果和普遍价值,有着共同的要素。但是,由于实现民主需要一定的经济、政治、文化条件,而这些条件在不同的国家或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可能极不相同,因而,世界各国的民主都或多或少会带有自己的特征。例如,民主需要选举、分权、监督、参与、协商、法治,这是其普遍性的一面。但选举、分权、监督、参与、协商、法治可以有许多形式,仅就公民的选举而言,就有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比例代表制与多数代表制,记名投票与无记名投票,等等,这是民主的特殊性。民主制是普遍与特殊的真正统一。不能只看到民主是一种普遍价值,有其共同要素和形式,就认为世界上只有一种民主模式,以民主的普遍性否定民主的特殊性;反之,同样不能只看到民主的特殊性,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政治经济条件,就认为根本不存在民主的普遍性,以民主的特殊性去否定民主的普遍性,认为中国的民主与其他国家的民主没有任何共同之处。把民主当作西方国家的专利,简单地否定民主的普遍性,正像简单地否定民主的特殊性一样,都是有害的偏见。
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民主既是一种政治制度,也是一种政治过程。真正的民主,应当体现在政治制度的各个方面和政治过程的各个环节。从理论上说,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对民主进行分类,比如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还有像我们通常所说的“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事实上,不管对民主怎么分类,如果从环节上看,两个环节最重要,这两个环节彼此不能缺失。第一个环节是民主选举。民主就是人民的统治,可人民对国家的统治一般都不是直接的,而是间接的。间接统治就离不开选举。人类到现在还没有找到另外一个更好的办法,来代替选举的形式,把最能代表人民利益并真正对人民负责的官员选出来。第二个环节就是决策,这里面包含了协商民主。当一个官员被选举出来后,一定要有一套制度来制约他的权力,让他在决策的过程中能够更多地听取人民群众、利益相关者及有关专家的意见。可见,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处于政治过程的不同环节,它们不能相互取代。那种认为中国的民主是协商民主,西方的民主是选举民主的观点,是对民主的无知。
党内民主与社会民主。严格地说,民主就是人民的统治或主权在民,其本义只能是人民的民主。但民主可以存在于不同的领域和不同的群体,例如政党领域和社会领域,于是便有政党民主、社会民主、精英民主、阶级民主等说法。由党内民主带动社会民主,是中国民主发展的现实道路。党内民主是除基层民主之外,推进我国民主政治的又一重点。如果说基层民主是由下至上推进民主政治的话,那么,党内民主则是由权力核心向外围推进民主。没有党内的民主,就意味着没有核心权力层的民主。但是,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以党内民主带动社会民主”,这一命题本身就意味着,党内民主不是中国民主政治的根本目标,人民民主才是最终目标。“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因此,以人民民主去否定党内民主,或以党内民主去否定人民民主,都是对中国民主发展道路的曲解。
建设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我们的根本目标。我们之所以要把人民民主当作国家发展的根本目标,是因为民主不是空洞的说教,它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和机制保障公民的自由平等权利,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确保国家的长治久安。简而言之,正像本书书名所揭示的那样:发展民主是为了造福于我们伟大的人民,造福于我们伟大的国家。
(本文原为即将由中央编译出版社出版的《让民主造福中国——俞可平访谈录》一书的前言,标题为编者所加)
本文语萃
●“中国模式”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它拓宽了民族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丰富了人类对社会发展规律和道路的认识,促进了全球化时代人类文明的多样性发展。
●对外开放、国际合作、和平发展这些都是“中国模式”的重要内容,遵循着这些战略策略,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更加积极地参与国际社会,更多地承担国际责任,为解决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贡献更多的力量,这就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全球治理的现状和未来。
●极端的思维要害死人,过去我们已经有无数这方面的惨痛教训。对不同的思想学术观点不打棍子、不扣帽子、不搞政治批判,是我们汲取“文革”惨痛教训后来之不易的结果。我们需要通过正常的学术讨论、理论争论和思想交锋来凝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识,而绝不能去破坏社会的政治认同和政治共识。
■“中国模式”丰富了人类对社会发展规律和道路的认识
记者:改革开放给我国带来了经济腾飞,创造了“中国奇迹”。对此,西方近年来有人提出了“中国模式”的概念,这一概念也逐渐受到国内学者的关注,国内有学者就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中国模式”(或称“中国道路”)。那么,您对此怎么看?
俞可平:近年来关于“中国模式”或“中国经验”、“中国道路”的讨论受到了国外舆论界和学术界的格外关注。关于中国的发展道路或发展模式的讨论之所以成为海外中国研究的一个热点,我想主要原因有四个方面。
其一,20世纪晚期,拉美的经济危机、东亚的金融危机和俄罗斯“休克疗法”的失败,都与“新自由主义”的经济政策直接相关,而“新自由主义”正是“华盛顿共识”的基础,它们表明了建立在“华盛顿共识”基础上的“拉美模式”、“东亚模式”的局限。
其二,与此形成鲜明的对照,中国奉行自己独特的现代化战略和改革开放政策,改革开放以来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一直在9.5%以上,创造了经济高速增长的奇迹。中国成功的发展战略必然会引起人们的关注,也必然会有人从理论上加以概括和总结。
其三,在全球化背景下实现现代化,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说其实是一个新课题,它们都在努力探索新的发展模式。而所谓的“东亚模式”和“拉美模式”在近年的失效,使它们加倍关注中国的成功经验,希望从中找到适合它们自己的东西。
其四,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国作为一个大国,其强大和崛起,势必会对全球的政治经济格局甚至对世界历史的发展进程产生深刻的影响,因而中国的发展战略和发展模式也必然会引起西方发达国家的深切关注。
关于“中国模式”,我们可以从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得到一些深刻的认识。概括地说,十七大报告最重要的精神是三个“一”:一面旗帜、一条道路、一个体系,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旗帜”,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如果从国际比较的角度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也可以称作“中国道路”、“中国经验”或“中国模式”,是中国在全球化背景下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系列战略策略。
记者:近来,国内有学者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对苏联模式的突破”,并提出了“中国模式”与“苏联模式”的三个重大原则区别,即在对待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斗争和如何构建新社会的问题上的区别;在对待商品市场和资本主义的问题上的区别;在发展观上是坚持“民本”思想还是坚持“国家至上”(实质是“君本”思想),是坚持科学发展,还是“唯意志论”发展的区别。那么,您是如何看待“中国模式”的?
俞可平:的确,“中国模式”是不同于改革开放前传统的社会主义模式即苏联模式。但是,“中国模式”也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发展模式。“中国模式”与西方社会发展模式的区别也是极其明显的。在所有制方面:中国不实行全面私有化,而实行以公有经济为主导的混合所有制,公有经济仍然控制着国家的经济命脉,而且土地和森林、矿山等资源也不实行私有化。在资源配置上:虽然我们采用了市场经济,但政府调节和干预的程度比西方国家要强大得多。在政治上的区别就更明显:中国不搞多党制和议会政治,不搞立法、行政、司法的“三权分立”。在意识形态上:中国仍然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治意识形态领域中的主导地位,但已经允许不同思想流派的存在。这些都是与西方发展模式的基本区别。但这并不是说在社会发展战略方面,中国与其他国家没有任何共同之处。“中国模式”的成功之处,恰恰就在于它是立足于中国的具体国情,充分学习和借鉴人类文明优秀成份的结果。
我曾经从成功的经验和鉴戒的教训两个方面来概括过“中国模式”的基本要素——以经济发展为核心,追求社会和自然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坚持市场导向的经济改革,同时辅之以强有力的政府调控;把效率和公平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追求人与人、地区与地区、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平衡发展;将对国内的改革与对外部世界的开放有机地结合;根据自己的国情,主动积极地参与全球化进程,同时始终保持自己的特色和自主性;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推行增量的经济与政治改革,以渐进改革为主要的发展策略,同时进行必要的突破性改革;在全面推行经济改革和社会改革的同时,适时进行以民主治理和善政为目标的政府自身改革和治理改革。
记者:“中国模式”带来了中国国际社会影响力的扩大和国际地位的提升。那么,“中国模式”是否也具有一种“全球价值”?
俞可平:要说“中国道路”或“中国模式”的价值,我想主要体现在它拓宽了民族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丰富了人类对社会发展规律和道路的认识,促进了全球化时代人类文明的多样性发展。我认为,不能简单地把“中国道路”的价值,看作是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可供选择的发展道路。中国的国情太特殊了,建立在这种特殊国情基础上的“中国道路”或“中国模式”,恐怕是其他任何国家都不能简单地效仿的。
我还想特别说明一下:在我看来,“中国模式”或“中国道路”,并没有完全定型。虽然它的一些典型特征开始显现出来,但我们的现代化任务还没有完成,我们对“中国模式”仍然处于探索之中,可能探索的路途还很长。以为“中国模式”已经是一条成熟的现代化道路,既可解决国内发展中的一切问题,又可供他国模仿,这不仅过于乐观,而且对我们解决目前面临的各种严峻挑战甚至是有害的。
记者:从国际政治的角度看,“中国模式”及其实践后果给当今的世界政治格局带来了怎样的深刻影响?
俞可平:中国改革开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或者说“中国模式”所导致的“中国崛起”,是一个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重大事件。一些有远见的国外政治家和思想家已经看到,它深刻地改变了国际政治的格局,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改变着世界历史的进程。
首先,中国持续而高速的经济发展,改变了全人类近五分之一人口的历史命运,这本身就是一个重大的国际事件。近3亿人口摆脱贫困,13亿人的生活正在被迅速地现代化,并且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全球近五分之一的人从原来的封闭状态大规模地融入全球化进程之中,从而使全球政治进程中的“中国因素”变得日益重要。
其次,中国综合国力在短时期内的惊人增长,使中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影响力大大增强,从而打破了原来由超级大国支配的世界政治格局。中国事实上已经开始作为国际政治生活中的一支独立力量而发生作用,并且正在有力地促成世界政治从单极向多极发展。
其三,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其国内发展的需要、对“和谐世界”的价值追求和目前的国家能力,都决定了中国的强大,只能是和平的发展。因此,中国的崛起大大增强了国际政治中的和平因素,更加有利于国际社会实现世界和平的共同目标。
最后,“中国模式”影响着全球治理。对外开放、国际合作、和平发展这些都是“中国模式”的重要内容,遵循着这些战略策略,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更加积极地参与国际社会,更多地承担国际责任,为解决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贡献更多的力量,这就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全球治理的现状和未来。例如,中国对全球气候变暖和国际反恐的积极态度和有效合作,明显地增强了在这些领域内的全球治理效果。
记者:谈到“中国模式”的价值问题,最近还有一个与之相关的热议话题,这就是“普世价值”。关于“普世价值”的讨论,目前有两种相对的看法:一是认为根本不存在什么“普世价值”;一种观点认为,拒绝“普世价值”就是自绝于人类。不知您对这个问题怎么看?
俞可平:我也注意到目前关于“普世价值”的热烈讨论或激烈争论,我想从方法论的角度谈谈这场争论。
首先,我们要坚持辩证法,反对极端主义思维。我觉得在这场争论中有两种极端观点是令人担忧的。一种认为普世价值就是没有任何差别的共同价值,其极端就是简单地把西方价值当作“普世价值”;另一种认为人类社会根本不存在任何共同的价值,其极端就是幼稚地认为“中国特色”与人类的普遍价值格格不入。辩证法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人类社会的价值也同样如此。以争议最大的民主问题为例,它同样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民主源于西方文明,但民主并不是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专利,它是人类共同的政治文明成果,是人类的共同价值追求。我们中国同样要追求民主,实现人民民主是我们的根本目标。但我们正在实行的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它与西方国家的民主既有共同的地方,又有实质性的区别。任何民主都需要法治、选举、监督、参与,这是共同的东西。我们也要建设法治国家,要实行民主选举,要加强权力监督,要扩大公民参与。但我们的法治、选举、监督、参与等都带有明显的中国特色,与西方国家有着根本性的区别,我们不搞西方的“多党制”、“三权分立”。因此,上述两种看起来截然相反的观点,其思维逻辑的极端性、片面性以及对“普遍——特殊”、“共性——个性”链的割裂,如出一辙。
其次,要坚持实事求是,反对主观主义。我刚到江苏的“天下第一村”华西村做过调研,20年前我曾经去过。这20年间,许多原先的农村先进典型纷纷陨落了,但华西村却依然先进如故。这是相当不容易的。我问为什么华西村能取得如此成功?新老书记都答曰:实事求是。但他们都同时补充说,实事求是可不容易。确实如此。我发现在这场争论中,一些人就很不实事求是。他们总觉得自己是真理的化身,是人民利益和国家利益的代表,而对方不仅观点一无是处,而且动机不良。因此动辄就给对方扣上“反对改革开放”、“为既得利益者辩护”、“是西方的走卒”、“缺乏良知”这类政治帽子,进行政治批判和人身攻击。其实,绝大多数参与这场讨论的知识分子虽然观点不尽相同,但都希望我们的国家更加富强,人民更加幸福。对不同的思想学术观点不打棍子、不扣帽子、不搞政治批判,是我们汲取“文革”惨痛教训后来之不易的结果。我们需要通过正常的学术讨论、理论争论和思想交锋来凝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识,而绝不能去破坏社会的政治认同和政治共识。我不想去揣摸一些极端者的政治心态,但从思想方式看,就是不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
我还想强调指出,极端的思维要害死人。过去我们已经有无数这方面的沉痛教训,现在同样如此。例如,今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各地各部门正按照中央的要求认真总结改革开放30年的巨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但有极少数人总是不允许你讲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只要你一说改革开放的政治进步和经济进步,就说你这是在否定毛主席的丰功伟绩,是在否定建国后29年的巨大成就。这真是从何说起啊?任何一个有正常理性思维的人都会认为,我们之所以在改革开放以来能够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是因为我们有改革前29年积累的政治和经济基础,同时我们又充分吸取了前29年社会主义探索的经验和教训。说我今天生活得更好,并不必然否定我的昨天;说你比别人更有成就,并不是说别人一无是处。这是常识。维护常识,是知识分子的一种社会责任。
■没有思想的解放,就不会有“中国模式”
记者:记得您在去年发表的《思想解放与政治进步》一文中明确地提出:中国改革开放的过程,“就是一个不断解放思想的过程”、“就是一个新旧思想观念的碰撞过程,是一个新的思想观念战胜旧的思想观念从而推动社会进步的过程”。我们也看到,自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解放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的论断后,一些地方率先展开了思想解放大讨论,新一轮的思想解放运动呼之欲出。那么,您对当前的这次思想解放有何看法?
俞可平:自从去年6月2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的讲话中把继续解放思想当作四个“坚定不移”之首提出以来,思想解放一直是国内外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有的人认为,中央之所以要如此强调思想解放,是因为我们在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着激烈的争论和严重分歧,妨碍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推进。按照我的理解,这并不是主要的原因。中央强调思想解放,既是对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基本经验的总结,更是基于对我们目前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所面临挑战的认识。
一方面,改革开放30年翻开了中国历史的新篇章,我们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全面进步,中国人民正在享受前所未有的幸福生活,一个现代化的新中国正在世界民族之林迅速崛起。我们之所以能够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原因就是我们走上了一条既不同传统社会主义,又不同于资本主义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这条道路的形成,是解放思想的直接结果。我曾经在你提到的《思想解放与政治进步》一文中,详细地论证了思想观念的变化,如何一步步地推动了我国的政治和经济进步。可以说,没有思想的解放,我们就不会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不会有“中国模式”。从这个意义上说,思想解放就是改革开放的一大法宝。只要我们还要坚持改革开放,那就必须继续使用这一法宝。
另一方面,我们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面临着极为严峻的挑战。例如,如何克服仍在不断扩大的居民收入差距、城乡差距、东西差距?如何让全体人民,特别是普通工人、农民更加公平地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如何在保持经济增长的同时,更好地保护自然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如何进一步扩大公民的参与,更好地满足广大公民日益增长的民主需求?如何加快建设法治国家,降低犯罪率,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民安全?如何坚决遏制腐败现象,增强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如何解决各种利益矛盾,建设和谐社会?如何妥善处理好中国与其他世界大国的关系,营造更加有利的国际环境,共同建设和谐世界?所有这些问题和挑战,我们自己没有现成的答案,在其他国家和其他发展模式中也找不到现成的答案。唯一的出路就是进一步解放思想,找到新的解决办法,革新制度机制,不断充实和丰富“中国模式”的内容。
中央如此屡屡强调解放思想,不仅说明思想解放的极端重要性,也表明思想解放的难度。我们今天遇到的多数问题,是过去我们不曾碰到的,探索解决这些新问题的方案殊非易事,需要我们整个民族的智慧。此外,既得利益格局和传统思维的阻力又进一步增加了思想解放的难度。
记者:纵观新时期思想解放运动史可以发现,每次思想大解放都是一个“破”与“立”相统一的过程。比如,1978年开始的那次思想解放运动,破除了“两个凡是”的思想束缚,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成为改革开放的思想先导;1992年开始的那次思想解放运动,破除了长期以来在计划与市场问题认识姓“社”姓“资”的思想束缚,确立了“三个有利于”的标准,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思想前提。那么,当前的这次思想解放主要在于“破”什么,“立”什么呢?
俞可平:对,每次思想解放总是既有“破”又有“立”。从根本上说,这次思想解放就是要坚决破除一切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和制度机制,确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新观念、新思路、新制度。解放思想本身并不是目的,解放思想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要解决类似我在上面提到的那些新问题,前提是转变思想观念,但落脚点在于制度创新。一切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做法和改革,一切能够增加广大人民群众权益的政策和举措,都值得探索。例如,在社会政治领域,我认为一切符合“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统一的制度改革,都值得尝试和实验,一切有利于公平正义的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也应当大力推进。像建立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制度,推行户籍制度改革,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扩大党内民主和基层民主,培育和引导社会组织,推进社会自治,改革农村治理结构,建设生态文明,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等等,都需要通过大力解放思想来进行制度创新。
■发展党内民主,是推进人民民主的途径和条件
记者:“中国模式”的内涵不仅包括经济方面,也包括政治方面。就政治发展方面来说,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政治体制改革需要继续深化”。多年来,您一直强调遵循增量改革或渐进式改革是一条成功的经验,与经济发展一样,政治发展也将按照增量发展和渐进改革的路径。那么,我国政治领域的改革未来会在哪些重要方面有突破性的进展?
俞可平:十七大报告首次明确将发展基层民主当作“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并且决定要“重点推进”。报告用整整一节的篇幅对此作了专门论述,表明基层民主仍将是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点领域之一。基层民主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政治权利,是全部民主政治的基础,意义尤其重大。此外,优先发展基层民主,从基层民主逐渐向上推进,也有利于社会政治的稳定,积累民主政治经验。
在发展基层民主方面,如何以法律和制度形式巩固和推行基层民主的创新实践;如何处理基层社会的党政关系、政府管理与群众自治的关系、民间组织与政府的关系、公民权利与公民义务的关系;如何有效遏制基层选举中的贿选和宗族势力影响等消极现象蔓延;如何增强公民的民主与法治意识,将是基层政治改革急需解决的问题。乡镇机构的改革、乡镇党政领导公推直选范围的扩大、社区自治和职业自治制度的完善、公民参与形式的丰富、城乡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的转变,都将是基层政治改革的重点内容。
记者:我国政治改革将采取一种什么样的具体路径?
俞可平:由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是发展中国民主的现实道路。但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命题,本身就意味着党内民主不是中国民主政治的根本目标,人民民主才是最终目标。
党的十六大就确立了发展党内民主,以党内民主带动社会民主的中国民主政治发展路线。十七大再次确认了这一民主发展战略。党内民主是除基层民主之外,中国推进民主政治的又一重点。如果说基层民主是由下至上推进民主的话,那么,党内民主则是由核心向外围推进民主。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的政治权力核心,几乎掌握着全部立法、行政和司法权力。此外,作为拥有7300多万党员的大党,中国共产党聚集了中国社会广大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精英。没有党内的民主,就意味没有核心权力层的民主。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根本目标,是“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因此,从根本上说,发展党内民主,是推进人民民主的途径和条件。
记者:近年来,在我国政治体制改革问题上,有一种观点认为,在民生问题没有解决的情况下,进行政治改革必然会导致社会承受能力和风险问题,因此,要先解决民生问题,以此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的进一步改革。您对这种观点怎么看?
俞可平:十七大再次重申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四位一体的战略目标,即经济发展、政治文明、文化先进、社会和谐,必须从这个整体性的战略目标中去深入理解和把握发展民主与改善民生的关系。
民主与民生,是共和国腾飞和中华民族振兴的两翼,不可偏颇。民主与民生相辅相成,互为促进,决不能将两者割裂开来,更不能将它们对立起来。不能认为重视民主就势必忽视民生,或相反,强调民生就势必轻视民主。
胡锦涛同志提出,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勇敢地担当起带领中国人民创造幸福生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改善民生也好,发展民主也好,繁荣文化也好,建设和谐社会也好,归根结底,是为了最终胜利地履行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强国。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中国在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的进步,得到了世界上越来越多的人们的承认。但谈到中国政治发展时,还有不少人认为中国的政治发展落后于经济发展。由于中国不实行西方式的议会制、多党制等民主形式,一些人还断定中国实行的不是民主制度。
一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是在一定的政治制度下实现的,经济成功总有政治上的原因。那么,中国经济社会成功发展的政治原因是什么?中国究竟是不是一个民主国家?这涉及民主的标准问题。长久以来,民主的概念一直是人们关心和争论的问题,关于民主有数不清的定义。在人们无法就民主的概念与定义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最好的方法是客观地观察一个国家所实行的政治制度的实际社会效果。2005年,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的《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白皮书指出:“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历史和现实情况表明,世界上并不存在唯一的、普遍适用的和绝对的民主模式。衡量一种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关键要看最广大人民的意愿是否得到了充分反映,最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是否得到了充分实现,最广大人民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障。”这里不是从形式上、概念上去定义民主,而是提出了一个衡量民主的客观标准。那么,就让我们根据客观事实来认识和回答中国的民主问题。
一、历史上最为成功的工业化
2008年是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30年,200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60年来,特别是实行改革开放的30年来,中国从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从一个一穷二白的国家,一跃成为世界强国,中国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变,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正在到来。支撑中国崛起的是在60年间,主要是在30年里,中国成功地实现了工业化,初步实现了现代化。从人类历史看,中国的工业化与现代化,堪称历史上最为成功的工业化与现代化。
2007年,中国经济总量居世界第四位,中国经济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从世界历史进程的视野中观察中国的发展与进步,可以认为中国实现了人类历史最为成功的工业化发展,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中国创造了国民经济长期、快速、稳定增长的奇迹。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时候,中国是世界上最贫困的国家之一,人口众多,经济落后,人均国民收入只有66元。这一年中国的钢产量只有15.8万吨,仅为印度的八分之一。1978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为3645亿元,在世界主要国家中居第10位,人均国民收入190美元,居全世界最不发达的低收入国家行列。改革开放使中国经济腾飞。1979—2007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以年均9.8%的速度增长,大大高于同期世界经济年均增长3.0%的速度。这期间,中国的人均国民收入也实现同步快速增长,从1978年的人均190美元上升至2007年的人均2360美元。按照世界银行的划分标准,13亿国民的人口大国已经由低收入国家跃升至世界中等偏下收入国家行列。中国的发展速度超过了日本经济起飞阶段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2%和韩国经济起飞阶段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5%的速度,创造了世界工业化史上发展的奇迹。
第二,中国在快速工业化时期没有出现严重的社会对立与动荡。在人类历史上,伴随着工业化、现代化发展,出现严重的社会分化、阶级对立,以至社会动荡屡见不鲜。西方英、法等老牌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业化历史就是一部血泪的阶级压迫和阶级斗争的历史。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道路亦十分坎坷,不少国家经济发展的结果是严重的社会分化与对立,有的陷入了长期动荡,甚至发生内战,工业化和经济发展的成果毁于一旦。
中国工业化、现代化历程尽管遭受了不少磨难和曲折,但总体上是在不断地前进,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30年成就显著。中国工业化成就不仅表现在经济增长的速度和持续性上,更为难得的是经济发展成果普遍地惠及了广大人民。
改革开放之初的1978年,中国农村尚有绝对贫困人口约2.5亿人,约占当时全国人口的25%。2007年末,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减少为1479万人,不足全国人口的2%。联合国和世界银行认为,近25年来,全人类取得的扶贫事业成就中,三分之二的成就应归功于中国。
伴随着工业化发展,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78年的343元提高到2007年的13786元,扣除价格因素,比1978年增长6.5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134元提高到4140元,扣除价格因素,比1978年增长6.3倍。中国人均消费水平从1978年的184元增加到2007年的7081元,按可比价格计算,人均消费水平提高了7.2倍。从反映居民生活水平的恩格尔系数变化情况看,30年来,中国城镇居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由57.5%下降到36.3%,农村居民家庭由67.7%下降到43.1%。中国人居住条件大幅改善,2006年底,中国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27.1平方米。中国人预期寿命2005年达到73.0岁。
此外,中国的教育、卫生、体育和文化事业都有了很大发展。其中教育发展成就显著,9年制义务教育得到了普及和巩固,接近了中等收入国家平均水平;高等教育迅速发展,2007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3.0%,接近发达国家水平。
第三,中国实现了和平崛起、和平发展。在人类工业化、现代化历史上常常弥漫着战争硝烟。西方资本主义工业化的历史同时又是一部对外侵略扩张的历史,一部殖民掠夺的历史。以美国为例,作为当今世界唯一超级大国,美国崛起和称霸世界的道路一直伴随着战争。从独立至今,美国卷入海外军事行动总共超过250次。历史上对印第安人的掠夺战争和美墨战争、美西战争,为美国开疆拓土。两次世界大战确立了美国世界头号强国的地位,而当前正在进行的阿富汗、伊拉克战争,名为“反恐”,实则维持霸权。
中国的工业化是一部中国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发动过对外侵略战争,没有海外军事占领,没有殖民掠夺,主要是依靠自身力量和资源实现经济发展。1978年以来,中国实行对外开放,通过贸易与经济合作参与经济全球化,带动了中国经济快速增长。1978—2007年,中国进出口贸易总额在世界的位次由第29位跃居第3位。1979—2007年,中国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7602亿美元,平均每年262亿美元,2002年以来利用外资一直居于世界前三位。中国通过和平的方式、贸易与合作的方式和世界进行交往,物美价廉的中国产品行销全球,为世界经济做出了巨大贡献。
实现国家富强是中华民族的百年期盼,把国家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是中国人民最根本的权利,实现国家的现代化是中国人民最根本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成功的现代化实现了中华民族的百年期盼,实现了中国最根本的权利,实现了中国人民最根本的权益。这一历史事实从根本上表明:中国已经走上了一条具有本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形成了民主的中国模式。中国的政治发展道路、民主的中国模式,既包含人类社会政治发展中普遍性因素,又有反映中国历史、国情与发展阶段的特殊性因素,是支持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进步的政治制度保障。
现在理论界有一种“泛民主化”的倾向,把民主的标准单一化,好像只有符合西方民主观的形式、道路、模式才是民主的。这实际上是一种民主迷思,是对西方民主的迷信。
其一,民主迷思的一种表现是把民主的作用绝对化。民主政治作为一种政权组织和权力运行的方式,它在凝聚民心、凝结民智、整合民意等方面的确有着重要作用。不过还要看到,民主不是万能的,其作用也是有限的。如果运用得不好,可能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结果。“文革”中的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一种所谓的“大民主”。但这种“大民主”以对社会秩序的破坏为终结,最终走向了自己的反面。近年来台湾地区党派之间相互攻讦,不择手段,成为“劣质民主”的反面教材。历史上,民主失当导致社会动荡、政治混乱的例子屡见不鲜。18、19世纪,在法、德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业化阶段,其民主发展反复波折、时起时落,甚至还出现通过民主选举恢复专制制度的历史奇观。
由此看,民主和任何制度一样,既有优点,也有不足。民主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可以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也可能导致议而不决;既可以实现多数人的权利,也可能造成“多数人的暴政”;既可以推进公众政治参与,也可能破坏政治秩序……所以,简单地把民主当作一个招牌,对推进民主启蒙、民主建设并无太大积极意义,关键是我们在什么意义、什么层面上,全面、客观、理性地认识民主以及以何种方式、在何种程度上运用民主。
其二,民主迷思突出表现在把西方民主形式绝对化。按西方的观点,两党制、多党制属于民主范畴,其他形式的政党政治则不民主。这个论断是西方意识形态的支点,多少年来似乎是毋庸置疑的。我们的一些专家学者也是此论的支持者。但不论从理论还是实践上看,这一观点都是站不住脚的。
在一个现代国家,政党数量的多少与政体的民主程度并无必然联系。在两党制或多党制条件下,上台执政的政党只代表相对多数民意,不可能对全体人民负责,其施政必然不顾及甚至损害不支持它的民众,这能称为民主,能反映和代表全民族的民意吗?显然不能。美国的共和党代表了保守派和军工集团的利益,发动伊拉克战争是为民主党及其所代表的民众反对的,但这并不能阻止美国的战争行为。在许多实行两党或多党制的国家或地区,这种两党争斗、人民和国家利益被忽视的情况并不少见。这绝不是民主所要求的结果。
对于两党制和多党制民主形式的实质,邓小平同志曾一针见血地指出,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有什么好处?那种多党制是资产阶级互相倾轧所决定的,它们谁也不代表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因此,这种形式并不能表现出多大的优越性。近年来,西方两党制、多党制的虚假性、弊端日显,选举中出现的投票率大幅下降和选民的政治冷漠现象,可谓是对其所谓优越性的一个绝好的讽刺。
在两党制和多党制条件下,三五年一选举,为达到某政党利益,恶质争斗不可避免,阶层、种群冲突不可避免,在发展落后的国家造成动乱不可避免。因此,对两党制和多党制,绝不能迷信。
中国共产党作为我国的执政党,是一个拥有七千多万党员的大党,她不仅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而且是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先锋队,代表着全国、全民族的整体利益,有着最广泛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党员包括了我国社会的各个阶层,他们代表着不同阶层的民意。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组织,更是汇聚了各党各派、各社会阶层的代表人物,通过这种政治形式集中社会各界的意见和智慧,执政党据此协调各方利益、统筹全局,使民主得到充分地体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既不同于过去苏联实行的一党制,也不同于欧美等资本主义国家实行的两党制或多党制。它既坚持了共产党的领导,又肯定了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而不是在野党,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是平等合作与协商关系。这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从基本政治制度的高度为加强党的领导和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提供了保证,与其他政党制度相比,更适合我国国情和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阶段。把西方民主模式绝对化,迷信西方的两党制和多党制只能误入歧途。
其三,民主迷思还表现在把西方的直选绝对化。有观点认为,没有西方的直选、竞争性选举就没有民主,只有实行西方的竞争性选举或直选才是真正的民主。有人甚至主张把竞争性选举作为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突破口。
应当看到,选举制度是人类民主政治发展史上的一个进步,它不仅可以使人民的意愿得到比较充分的表达,而且使这种表达能够得到充分有效的监督。但还要看到,竞争性选举不是民主发展的惟一模式,并不意味着“一选就灵”,其本身固有的缺陷决定了它并非在所有国家、所有发展阶段都是医治社会百病的良方。竞争性选举模式不仅易导致权钱结合,而且容易把分歧公开化,不利于形成社会共识、维护社会稳定。直选和竞争性选举的神话在一些国家和地区破灭的现实促使我们走出对民主的迷思。
西方国家在推销自己的价值观和政治模式的时候,把本该形式多样的政治体制简化成一人一票的竞选,简化成两党制,这本身是对民主的最大伤害。不论是西方的两党制、多党制,还是直选,不过是西方国家立足自己国情对民主形式的一种探索,对其中蕴含的权力制衡、权力监督等理念,我们可以而且应该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中加以吸收和借鉴,但切不可将这些形式神化并照搬到我国的民主实践中来。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立足国情、循序渐进,在实践中探索出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中国式民主之路。
第一,走中国式民主之路,是立足我国国情做出的科学选择。选择什么样的民主形式,取决于一个国家的国情和现实需要。民主政治模式的确立必须建立在对国情的清醒判断的基础之上。这是一条方法论,也是一个历史逻辑。就中国的国情和发展阶段的特点来讲,国外现行的任何一种民主模式都不适合中国,美国的不适合,英国的也不适合,用国外的民主模式来解决中国的问题,那都是不可能的。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式民主之路。曾经有人试图引进西方国家的议会民主制度,试图用西方的三权分立来改造中国的民主政治。这完全是脱离中国国情的,根本行不通。
我国是一个有着13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社会、经济、文化尚不发达,区域间发展不平衡;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社会和百余年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有特定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社会政治结构;社会主义民主发展历程只有短短的几十年,又经历了“文革”的曲折。目前,经济体制改革正迈向“深水区”,政治、文化、社会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利益结构不断分化,利益矛盾日益凸显,经济社会发展出现了许多前所未有的错综复杂的矛盾和问题。这些都是我国的现实国情。这些因素都决定了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必须走自己的路,在有利于和谐稳定、有利于经济建设、有利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进行,而不能单凭良好的愿望一蹴而就。
立足国情,走中国式民主之路,一个重要前提是保持国家和社会稳定。把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稳定住,使人们能够在一个稳定的环境里和谐发展,这是对我国民主发展、政治体制改革的最大要求。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的最终目标是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但匆匆忙忙地搞不行。匆匆忙忙地搞、脱离国情地搞,就会破坏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就会给国家和民族带来灾难。在亚洲、非洲和拉美的一些国家,盲目推行西方民主所带来的社会动荡有目共睹。在民主政治发展中试图通过移植西方民主制度来改造中国的民主政治,到头来只能给我们带来巨大的社会动荡,也正中西方敌对势力的下怀。这就是不能用国外的模式来解决中国问题的最重要的原因。
第二,走中国式民主之路,必须遵循民主政治建设的规律。中国式民主之路是一种渐进式民主之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仅不能脱离国情,还要受历史规律的制约。
走中国式民主之路,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方法论,不是教条,因而不能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无论何时、何事、何种条件下,都不能搞教条、搞崇拜。有的学者处处用西方的民主模式、理论来套中国,在方法论上这实质是一种洋教条,洋教条也是一种迷信、一种崇拜。民主政治建设只有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破除各种各样的教条和崇拜,我们才会更加自信和实事求是,民主政治建设才能取得更大的成绩。
中国民主政治建设要在一定的政治制度基础之上渐进、增量而行。回顾改革开放30年的历程,我国改革的路径总的来说是渐进式的,先易后难,增量推进。这种渐进式的路径选择,在改革中形成了一种良性循环:改革——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改革深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践证明,渐进改革、增量推进是一条符合国情、高效稳健的改革之路。
走渐进式民主之路,坚持“三个有机统一”。经过长期反复探索,在我国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实践中,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起来,这是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特色之路,也是建设中国式民主的根本规律。这一规律既是我国人民在追求民主之路上长期奋斗探索的结果,也是我国人民政治经验和智慧的结晶。“三个有机统一”从根本上回答了在当代中国如何走中国式民主之路的问题,在今后的民主政治建设的具体实践中,必须一以贯之,长期坚持。
第三,走中国式民主之路,要树立中国主体思维,树立自己的理论自信。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人民在物质、文化、政治、社会和思想领域的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其中思想理论界的一个重大变化是逐渐树立起了自己的理论自信。改革开放伊始,一些学者唯西方是从,“崇洋”一度成为一种时髦。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揭示,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行不通,搞洋教条也行不通。现在,理论界逐渐形成了一种中国主体意识,一种更为客观、更为理性的理论思维,一种不被西方的观点、思潮所左右的理论主体思维,这背后是一种理论自信。上述对民主的思考正是建立在思想理论界的这种理论自信之上。只有通过对目前流行的一些观点进行理性辨析和大胆质疑,才能打破民主迷信,打破西方对民主话语的垄断,更加坚定地走中国特色民主之路。
中国对民主政治模式的选择,不能听别人的安排,只能靠我们自主地选择、自主地探索。这就要求我们在民主政治发展中,一定要树立主体思维。主体思维是与客体思维、静态思维和单向思维相对应的一种思维方式,它要求我们一切从自己的国情、党情出发,思考问题,做出判断,坚定选择。主体性思维不仅是一种思维方法,更是一条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原则。我国的民主,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不是照搬资本主义国家的,而是适合自己国情的社会主义民主。如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必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一样,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也必须坚持中国主体,坚持中国特色,走中国式民主之路。(作者:北京日报社社长)
民主的实现形式和途径,在不同的国度、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历史阶段并没有统一的模式。在近现代以来人类政治发展史上,“三权分立”和“议行合一”是配置国家权力的两种基本形式。所谓“三权分立”,是指国家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别由议会、政府和法院行使。突出三权独立、三权制衡,是资本主义国家的一种重要的政治原则和政治制度。所谓“议行合一”,是指国家重大事务的决定和执行统一进行的制度。我国实行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坚持议行合一原则、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民主集中制的一种民主的实现形式。 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在近代史上,我国曾经几次模仿西方的政治制度,搞“三权分立”。1911年辛亥革命胜利后,孙中山先生就曾经根据“三权分立”原则,起草通过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但是,辛亥革命的成果很快被袁世凯窃取。他废除了临时约法,搞了一个所谓新的约法,实质上是实行封建军阀的独裁制。此后又有曹锟宪法和国民党政府的训政时期约法、中华民国宪法等等,但这些都没有给中国人民带来真正的民主和自由。历史证明,在中国照搬西方政治体制的模式是一条走不通的路。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对政权组织形式进行了长期探索和实践,得出了一个重要结论: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建立的政权,只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同这一国体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只能是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人类社会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的发展趋势。与人类社会形态发展相适应,权力结构大体上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权力结构,是行政权高于立法权、司法权,这就是所谓的专制权力结构,它是奴隶制社会、封建制社会广泛采用的一种权力结构形式;第二种权力结构,是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种权力平行制衡,其表现形式是资产阶级的民主制;第三种权力结构,是代表民意的立法权高于行政权和司法权,形成民主集中制,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这种权力结构。上述三种权力结构的发展,反映了人类政治文明水平逐步提高的过程。一种权力结构取代另一种权力结构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政治文明从低级形态向高级形态运动和发展的过程,即由政治专制到资产阶级民主、由资产阶级民主到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过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权力结构代表了人类政治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民主政治发展的更高阶段。 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是同我国的国体相适应的。任何国家都是国体和政体的统一。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样的国体,要求有体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的政体同它相适应。我国实行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政府,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包括了各阶层、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的人士。人大代表来自人民,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代表人民决定国家和地方的大事。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这种组织形式,能够集中人民内部不同阶层的共同利益,也能够反映和协调各方面的特殊利益,从而把全国人民的力量凝聚和调动起来,充分发挥人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创造性。这样的政体能充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因此是最能同我国的国体相适应的政体。 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适应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国由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决定国家重大事务,因而具有很高的决策效率。我们这样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社会主义大国,要有效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更好地推进发展和保持稳定,就必须有高效的国家机关以及国家各机关的密切合作,以便迅速集中全国各族人民的意见和要求,迅速讨论研究和作出决议,并切实贯彻执行。近年来,我国在抗洪抢险、抗击非典、抗震救灾等重大斗争中夺取一个又一个伟大胜利,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充分显示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充分显示了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优越性。 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在我们这样一个多民族的发展中大国,要把全体人民的意志和力量凝聚起来,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没有一个真正能够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党来统一领导,是不可想象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必然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这样,一是有助于完善党的领导制度,发展党内民主,避免权力过分集中;二是有助于实现从过去主要依靠政策治理国家向主要依靠法律治理国家转变,使党的正确主张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变为法律、变为国家意志,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行为规范。
民主与集中:
通常把民主与集中作为一个整体看待,“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集中指导下的民主”,这样一种“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国家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在这里,民主与集中是同一个政治过程中两个各不相同而又不可或缺的环节。可见,民主与集中作为两个环节,是从政治过程的意义上说的。但民主首先是一种国家制度,而不是一种政治过程。作为一种国家制度的民主,指的是“人民的统治”。任何一种国家制度都需要权威,需要集中,需要秩序,需要服从。民主制度也不例外,民主政治同样需要权威和集中。因而,无论从国家制度的意义上说,还是从政治过程的意义上说,把民主与集中对立起来,以为讲民主就是否定集中,或者要集中就没有民主,都是极大的误解。
民主与民生:
中共十七大既突出强调民生,把改善民生作为各级政府的第一要务;又高度重视民主,把人民民主视作社会主义的生命。改善民生与发展民主是一种什么关系?它们之间也是一种相辅相成、互为促进的关系。既不能将这两者割裂开来,更不能将它们对立起来。不能认为重视民主就势必忽视民生,或相反,强调民生就势必轻视民主。民主与民生并不相互排斥,民主促进民生,民生需要民主。对于单个的公民来说,经济权益与政治权益都是其正常生活所必需的。对于整个国家来说,改善民生也好,发展民主也好,归根结底,是为了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强国。民主和民生是中华振兴和共和国腾飞的两翼,不可偏废。以发展民生,去替代民主,是一种错误的思维。
民主的普遍性与特殊性:
民主政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共同成果和普遍价值,有着共同的要素。但是,由于实现民主需要一定的经济、政治、文化条件,而这些条件在不同的国家或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可能极不相同,因而,世界各国的民主都或多或少会带有自己的特征。例如,民主需要选举、分权、监督、参与、协商、法治,这是其普遍性的一面。但选举、分权、监督、参与、协商、法治可以有许多形式,仅就公民的选举而言,就有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比例代表制与多数代表制,记名投票与无记名投票,等等,这是民主的特殊性。民主制是普遍与特殊的真正统一。不能只看到民主是一种普遍价值,有其共同要素和形式,就认为世界上只有一种民主模式,以民主的普遍性否定民主的特殊性;反之,同样不能只看到民主的特殊性,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政治经济条件,就认为根本不存在民主的普遍性,以民主的特殊性去否定民主的普遍性,认为中国的民主与其他国家的民主没有任何共同之处。把民主当作西方国家的专利,简单地否定民主的普遍性,正像简单地否定民主的特殊性一样,都是有害的偏见。
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
民主既是一种政治制度,也是一种政治过程。真正的民主,应当体现在政治制度的各个方面和政治过程的各个环节。从理论上说,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对民主进行分类,比如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还有像我们通常所说的“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事实上,不管对民主怎么分类,如果从环节上看,两个环节最重要,这两个环节彼此不能缺失。第一个环节是民主选举。民主就是人民的统治,可人民对国家的统治一般都不是直接的,而是间接的。间接统治就离不开选举。人类到现在还没有找到另外一个更好的办法,来代替选举的形式,把最能代表人民利益并真正对人民负责的官员选出来。第二个环节就是决策,这里面包含了协商民主。当一个官员被选举出来后,一定要有一套制度来制约他的权力,让他在决策的过程中能够更多地听取人民群众、利益相关者及有关专家的意见。可见,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处于政治过程的不同环节,它们不能相互取代。那种认为中国的民主是协商民主,西方的民主是选举民主的观点,是对民主的无知。
党内民主与社会民主:
严格地说,民主就是人民的统治或主权在民,其本义只能是人民的民主。但民主可以存在于不同的领域和不同的群体,例如政党领域和社会领域,于是便有政党民主、社会民主、精英民主、阶级民主等说法。由党内民主带动社会民主,是中国民主发展的现实道路。党内民主是除基层民主之外,推进我国民主政治的又一重点。如果说基层民主是由下至上推进民主政治的话,那么,党内民主则是由权力核心向外围推进民主。没有党内的民主,就意味着没有核心权力层的民主。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以党内民主带动社会民主”,这一命题本身就意味着,党内民主不是中国民主政治的根本目标,人民民主才是最终目标。“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因此,以人民民主去否定党内民主,或以党内民主去否定人民民主,都是对中国民主发展道路的曲解。
文章强调,之所以要把人民民主当作国家发展的根本目标,是因为民主不是空洞的说教,它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和机制保障公民的自由平等权利,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确保国家的长治久安。
(来源:中国政府创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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