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地方,干部作风问题突出,往往与经济发展落后、社会矛盾频生、群众生活困难、干群关系紧张,呈正相关甚至为因果关系。
地处苏北的睢宁,对此或有切肤之痛,感受尤为深刻。也因此,睢宁才痛下决心,掀起这一场“严管干部”的风暴。
然而,连主导者最初也或未曾意料的是,这场由表及里的整治,开始或多或少地触及治权这个核心问题,进而开始破题。因而,不论睢宁的整治能走多远、多顺,这种先行先试的改革意味,便具有了标本意义,令人瞩目与期待。
“群众不满、干部有怨”,就必须整治干部作风,而治风关键又在治官,治官根本则在治权。睢宁正是如此“顺藤摸瓜”,在三个层面上搞得风生水起,甚至立竿见影。
治风者,一禁一倡。午间饮酒、警车开道、迎来送往、出席庆典、题词题字、开特权车,针对这些突出的干部作风问题出“六条禁令”。一倡者,“工作需要,随叫随到”,推行干部“拉练工作法”。
治官者,令必行,责必问。有令不行,令同虚设,部署难落实;有责不问,责有旁贷,工作推不开。制度一执行起来,效果就很明显,18名干部栽倒“禁酒令”下,50多名干部被免职。
应当看到,如此治风、治官并不新鲜,睢宁之所以引人关注,就在于是真治,动真格。难得有此一真,其干部作风便见好转,干部日子终于“不好过”了。
相比较而言,治权就难得多了。睢宁的探索在于,尝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800人旁听县委常委会,选干部下放初始提名权,进而推行“党务公开”:公开禁令、公开决策、公开考核、公开用人、公开问责、公开承诺。而所谓的阳光,即是社会的监督,即是群众的眼睛,即是科学与民意。
权力一在阳光下运行,就产生了魅力和效力。在会议现场直接根据投票结果免去干部,参会者事先却并不知道,这的确比较“刺激”,也令群众始信了民意的分量。“每项内容都是阳光操作、阳光决议,就连放在舞台上的投票箱都是透明的。”媒体如此评价表明“阳光”受到崇尚,是共同的价值追求。
尽管这种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还只是初步的、浅层次的,却已经展示了令人憧憬的良好状态:为官者的权力不敢用来谋私利,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但是,也正是其所展示的魅力、效力与远景,必然会让既得利益者害怕,害怕权力遭遇束缚,害怕对权力再也不能随心所欲,因而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阻力也在所难免。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人们对其权力在阳光下能运行多久不无疑问,观望睢宁在治权上能否取得实质性的突破。尽管睢宁已经以其取得的不俗的整治业绩引起高层关注,进而被中纪委、中组部确定为“全国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试点县”。
然而,治权作为人民意愿与时代要求,迟早要被提到日程上来。诸如权力的减削、规范、制约、监督等等,皆是治权的内容。党的十七大即已提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这即是从制约层面上对治权提出的制度要求。
睢宁已经在治风与治官层面上收到效果,其整治的最初压力与动力已得到积极回应,而治权的压力与动力则不足,进一步治权还会面临更大的困难、风险和挑战。
但是,是否坚定走下去,决定了整治主导者只是为了谋求为官一任的好政绩,还是为了对党和人民的忠诚而担当起改革者的使命。前者只会被媒体记住,后者则会被历史记住。
1945年英国大选揭晓,丘吉尔面对连任落选的结果,半晌无语之后说了一句:“英国人民成熟了。他们学会了选择,他们不需要一个英雄领导他们重建家园。”后来,斯大林遇到丘吉尔,笑话他说:“丘吉尔,你打赢了仗,人民却罢免了你。你看我,谁敢罢免我!”丘吉尔却不以为然地回应:“我领导并赢得战争,就是为了保卫人民有罢免我的权利!”
历史记住了这两个人,却有着不同的评价。
(作者系人民日报评论员)
《大地》 (2009-05-16 第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