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教育承担着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提高法律素质的重任。在实施“五五”普法规划中,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必须找准立足点和切入点,把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服务全省又好又快发展的理念融入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过程中,大力强化“四个突出”,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一)突出抓好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富民强省,发展是根本。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发展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决定性意义。法制宣传教育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总要求,坚持以服务全省加快发展为己任,围绕全省发展目标和工作思路,深入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法规,培育公民契约自由、公平竞争和诚实守信意识,保障和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大与“三农”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促进农业发展。围绕建设创新型山东,加大对知识产权、科技进步、科教兴国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鼓励创造热情、支持创造活动、保护创造成果的良好氛围。围绕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和土地集约利用,大力开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节约意识、环保意识,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突出抓好与维护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和谐社会必定是安定有序的社会。当前,我国正处于重要的战略发展机遇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也必然带来各种各样的矛盾和问题,维护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法制宣传教育必须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充分发挥功能,认真履行职责。要大力宣传与维护稳定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依法及时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不断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平安建设,保持社会安定有序。要针对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社会保障、信访等事关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在全社会形成人人自觉遵纪守法、人人参与维护稳定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抓好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普法为民,心系群众,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制需求。要结合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根据不同对象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效益。要努力使普法工作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着重加强社区、农村和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大力推广枣庄“两个一”工程经验,积极培养法律大专生村干部和“法律明白人”,提高农村干部群众依法管理基层事务、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继续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加强对农民工、流动人口和下岗失业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他们学法辨是非、用法止纷争,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推动全民普法不断深入。
突出重点,分类施教,是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一条重要措施和成功经验,必须进一步坚持和完善。要突出抓好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充分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法治先行的观念,认真学习宪法、基本法律和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做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要扎实推进“法律进机关”活动,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公务员的法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引导公务员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努力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和改进青少年尤其是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努力实现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化、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质量和效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要继续推进“法律进企业”活动,加强企业包括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企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