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也就是繁荣富裕、民主法治、文明和谐的新农村。实现这一目标就要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加强基层民主和基层组织建设。这些都始终离不开法制的有力保障,法制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进一步提高公民法制观念、法律素质和全面提升农村事务法制化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制度保障。
然而,目前在我国广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提高,主要表现在:一些地方对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识上存在不足。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农村的长足发展,在农民群众中普遍出现了重物质利益和经济利益而忽视精神文明和思想道德建设、重视法律权利忽视法律义务的状况。在少数农村领导干部中,对民主法制建设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高,习惯运用行政命令手段管理农村事务,忽视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农民群众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法律知识接受能力差,普法效果不明显。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经费投入不足。
针对以上情况,笔者以为在农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措施应为:
扎实做好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工作。在农村要开展法制教育宣传工作,首先要让广大农民群众充分认识到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宣传依法维权的益处。教育农民在开展经济活动时应遵循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原则,提高他们对法律的认知度。
创新工作思路,丰富宣传教育形式。在宣传形式上紧紧结合广大农民群众的文化需要和思维习惯,不断创新普法载体,选择农民群众最喜爱、最容易接受而又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方式。使农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在寓教于乐中提高农民法制观念。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积极实施“法律进乡村”工程,编写适合农民生产生活的法制宣传资料,让法制信息、法制宣传资料进农家,根据实际情况开辟法学专栏,充分利用区域电视台、农村广播网、农民夜校等平台普及基本法律知识。推动法制文艺进农家,组织专业文艺团体、法制宣传志愿者深入农村演出法制文艺节目,鼓励民间自发地进行法制宣传活动,增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本领。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建设。要有意识地培养一大批政治坚定、素质过硬、业务精通的农村普法骨干力量,加大培养培训工作力度,分期举办各种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班,力争使每个行政村有一个常驻村的“法律明白人”。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农村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优势,组建普法宣讲团,聘请法律专家授课,为在农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人才智力保障。
加强领导,落实普法经费。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列入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落实,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协调配和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