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内食品供应点食品安全的监管,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2007年,昆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对昆明市内的宗教场所食品供应点集体供餐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并于同年年底下发了《关于加强对昆明市宗教活动场所内食品供应点监管的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划分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内食品供应点的监管。
随后,每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都组织卫生、工商、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等部门对宗教场所内食品供应点食品安全进行专项督查。2009年11月3日-6日昆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云海带队对晋宁县盘龙寺、茶花殿、西山区华亭寺等宗教场所内5个食品供应点食品安全进行了专项督查,相关县区的卫生、民宗、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人员陪同了督查。
本次督查从食品供应点证照是否齐全,供货渠道是否正规,集体用餐的餐具消毒、食品原料来源及存放是否规范、厨师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和卫生意识等方面进行。从督查总体情况看,经过两年来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昆明市宗教场所内食品供应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主要体现在:
一、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作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得到了普遍认同。
二、卫生行政部门对条件达标的宗教活动场所内食品供应点颁发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定期开展相应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宗教场所内食品供应点的设施设备得到了添置和完善。部分宗教场所内的集体用餐食品供应点还购置了冰柜及消毒柜。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厨房布局不合理、卫生条件差、食品原料存放不规范、副食店出售过期和三无食品等,针对这些问题,执法部门依法进行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