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国家环境保护部科技司近日在北京召开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玻璃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与容器玻璃》开题论证会。
《玻璃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与容器玻璃》是国家环保总局下达的标准项目,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标准研究所牵头组织制订,蚌埠玻璃设计研究院、中国轻工业清洁生产中心为标准制订主要编制单位,承担标准制订工作。
会议对《开题报告》进行了认真论证。鉴于容器玻璃难以涵盖日用玻璃行业的情况,建议标准名称改为《日用玻璃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时考虑到日用玻璃行业生产情况的复杂性,建议标准编制单位对日用玻璃生产企业进行认真调研,广泛听取行业专家的意见,使标准制订更加符合行业的实际情况。会议认为为完善环保技术法规和标准体系,制订玻璃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十分必要的,同意制订《日用玻璃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照标准制订工作计划进度安排,该标准将于2011年4月完成标准报批稿。
中国日用玻璃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刘建平以及行业有关专家、环保专家、企业代表等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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