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杭州企业生产的木门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40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的产品,合格34批次,合格率为85%,与08年四季度的70.3%相比,提高了14.7个百分点。
此次重点对木门 的尺寸偏差、平整度、内结合强度、外观、甲醛释放量、浸渍剥离性能、密度、对角线差、抗压强度、沙袋冲击试验等指标进行了检测,所有产品的甲醛释放量等安全性指标全部合格。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扇高度偏差超标,计3批次。扇高度偏差的大小直接影响木门的安装和使用,标准规定木门的扇高度偏差不得大于-1.5mm,杭州萧山新润装饰材料厂生产的免漆室内门(型号规格:KB003 198 cm×80cm,生产日期:2009.05.06)扇高度偏差达到+3.0mm,超出标准值3倍。造成扇高度偏差超差的主要原因是企业未严格按工艺规定的尺寸加工木门。
二是1批次产品浸渍剥离性能不合格。浸渍剥离性能反映木门表面贴皮与基材的分离度。该指标不合格,主要与胶粘剂质量有关,企业在生产中选用了不具备防潮、耐高温能力的胶粘剂。三是有5批次产品因无产品合格证,导致产品合格证及说明书项目不合格。
此外,检测还有个别产品扇宽度偏差、漏漆项目不合格。主要原因是企业未按工艺要求对加工过程进行严格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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