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抑制平板玻璃 过剩产能的增长,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发布《平板玻璃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中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平板玻璃企业的公告申请受理和核实管理工作,并监督检查准入条件执行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组织行业协会和有关专家对各地主管部门上报的符合准入条件的平板玻璃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复核、现场抽查验收和公示、公告。这意味着将平板玻璃项目的审批权收归中央。
此外,《办法》还规定,只有已经公告的企业,国家才会在新项目审批(核准)、银行信贷等方面给予支持;未公告企业不得参与政府采购和招投标,银行不再给予新的信贷支持。
中国建筑玻璃和工业玻璃协会秘书长张佰恒告诉笔者,《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加大平板玻璃行业结构调整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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