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旅游局印发2009年下半年工作意见,要求不断培育旅游经济增长点,重点扶持10-20个重点项目,力争完成旅游投资60亿元以上。
国家旅游局网站8月24日消息,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委、省政府对全省旅游业发展的部署要求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旅游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安徽省旅游局通过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在认真分析半年旅游经济形势的基础上,近日印发了2009年下半年工作意见。
《意见》指出,09年上半年,安徽全省旅游行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旅游局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旅游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势头,总体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但对照省委、省政府和省旅指委赋予的目标任务,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必须突出工作重点和难点,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努力为全省“抓三保、赶两湖、超万亿”作出更大贡献。
《意见》强调,下半年旅游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推进全年既定任务完成的基础上,围绕“两大任务”,突出“五个重点”,做好十二项工作。“两大任务”,即继续有效应对金融危机,全面完成省政府和省旅指委下达的目标任务。“五个重点”,即突出纪念邓小平同志“黄山谈话”三十周年系列活动的成果转化;突出全年800亿旅游总收入目标的超额完成;突出推动皖北旅游的升温发展;突出区域旅游发展的分工合作;突出重要专题工作的调研筹备。
《意见》部署了下半年需要着力推进的十二项重点工作是,分别是:
(一)加强宣传营销,积极拓展内外客源市场。一是加强旅游宣传。围绕纪念建国60周年活动,创新策划和制作一批旅游宣传品;联手和支持有关市县、旅游企业,继续在央视和中国旅游卫视等媒体投放我省旅游广告;深化与有关重点网络媒体、报刊杂志的合作,多渠道强化我省旅游形象、旅游产品和旅游政务宣传。二是大力开发国内市场。加强对长三角等重点市场的调研和细分,推出一批适销对路产品,有针对性地组团参加若干交易会、博览会,举办若干旅游推介会。三是巩固扩大入境市场。采取各种可用可行措施,继续加大对韩国、日本、美国和俄罗斯等重点客源市场开发,以合肥—台北航线首航式和组团赴台参展促销为契机,深挖台湾入境市场潜力,同时加大港澳市场开发和承接力度,力争亚洲市场止跌上行,欧美市场保持增长,港澳台市场再创佳绩。四是推进重点旅游航线培育。创新思路,完善政策,稳定已开通旅游航线,增开旅游包机,推动新航线培育,提高我省旅游对外开放水平。
(二)深化区域合作,不断增强安徽省旅游实力。一是积极推进泛长三角旅游合作分工。争取与有关方面合作,举办泛长三角区域旅游发展分工与合作论坛,深化我省参与泛长三角区域旅游发展分工与合作与分工研究,推进泛长三角旅游一体化进程。二是制定出台世博会旅游承接方案。与上海市有关方面建立旅游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利用世博会有关平台,掀起面向海内外的安徽旅游宣传高潮;研究世博会旅游需求,策划推出一批精品旅游线路并搞好对接,力争届时我省成为中部接待世博会游客最多的省份,成为组团参观世博会最多的省份。三是推动沿江一线旅游合作。推进皖江城市群与沿江中下游各省市旅游局合作,促进马鞍山、芜湖、铜陵、池州、安庆等市与沿江各市的合作联动,共同打造长江游轮游旅游产品。
四是推进两大红色旅游区域合作。深化大别山红色旅游区域合作,推进皖苏鲁红色旅游区域联合会议成果转化。
(三)强化项目建设,不断培育旅游经济增长点。一是加强旅游项目管理。落实《安徽省旅游项目库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徽省旅游项目库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加强对重点旅游项目的了解和跟进。二是推动重点项目建设。按照投资额大、带动性强、发展前景好的原则,重点扶持10-20个重点项目,力争完成旅游投资60亿元以上。三是加强项目编制和招商引资。强化旅游项目前期工作,策划、编制和储备一批旅游项目,加强旅游项目推介和招商工作,拟在北京、上海、天津、厦门等地区分别开展大型旅游项目招商活动,力争完成引资200亿元。四是积极争取国家投入项目。加强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部门的合作,继续加大向国家发改委、旅游局和财政部的争取力度,努力使我省更多的旅游项目成为国家支持的建设项目。
(四)加强政策扶持,支持旅游企业做大做强。一是落实优惠政策。争取和联合有关部门,对各地贯彻省委、省政府一系列惠旅强旅政策特别是有关涉旅企业税费减免政策、水电气与一般工业企业同价政策执行情况开展一次督查,促进政策落实,减轻企业负担。二是完善旅游营销政策。结合对有关省份航线开发、航空票价、旅游综合报价、市场开发等调研,研究制定与市场机制相配套、与省情相适应的配套奖励政策,制定重点旅游市场开发和重点旅游线路营销奖励政策,加强对包机、专列游轮和旅行社自主外联等的奖励和赴外大型促销展台补助等有关措施,形成市场报价优势和综合竞争力,调动各方参与我省旅游发展的积极性,促进省内旅游企业做大做强。
(五)推动旅游购物,大力提高旅游综合收入。一是加强政府推动。开展旅游商品工作调研,出台《加快全省旅游商品发展意见》,强力推动旅游商品研发。二是推进产销对接。按照已出台的《安徽省旅游商品生产示范企业评选标准》的要求,选评首批“安徽省旅游商品生产示范企业”, 推进“三创”“五进”活动。三是搭建交流平台。举办中国(安徽)酒店用品和设备博览会,筹备开展全省旅游商品设计大赛活动,加强旅游商品网建设,为全省旅游商品产销研搭建平台。
(六)继续开展活动,提升安徽省旅游知名度。抓好纪念邓小平同志“黄山谈话”三十周年系列活动后续工作。策划举办安徽旅游节相关活动。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徽省青年最喜爱的A级旅游景区”评选活动。
(七)加强区域统筹协调发展。按照在景区景点建设出作品,旅游商品研发出产品,旅游线路设计营销出精品原则,分类推进皖北旅游发展、皖南旅游文化示范区和泛巢湖旅游区建设。一是加强皖北旅游。开展皖北旅游综合调研,组织皖北旅游发展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编制,争取年内出成果。会同有关省直厅局和皖北有关市县,研究制定皖北地区旅游景区开发、旅游饭店建设、旅游宣传招徕等方面的扶持办法和优惠政策。开展皖北旅游实验区研究。帮助和指导皖北各市策划储备一批旅游项目。牵头组织成立皖北旅游营销联盟,策划精品旅游线路,推出主打旅游产品。联合有关省市县,分别策划组装由江苏北部、山东南部、河南东部三大区域进入皖北的三条旅游线路,并组织力量广泛宣传推介。二是提升皖南旅游。启动皖南旅游文化示范区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研究编制工作,争取形成皖南旅游文化示范区建设意见。三是引导合肥和皖江城市带区域旅游发展。推动合肥、芜湖进一步强化旅游要素聚集和游客集散功能,推动合巢六淮旅游联动开发,积极构建省会旅游经济圈。
引导皖江城市打破行政区划,加快都市旅游、商务旅游和休闲度假旅游产品开发。四是推动县域旅游竞相发展。强化对县域旅游发展的支持和服务,引导各地抓住农村公路建设机遇,加快县域重要旅游节点、重要景区景点的道路交通建设,完善县域旅游接待服务体系建设。
(八)推进旅游产品转型升级。一是推进旅游景区的创建提升。对全省A级以上旅游景区进行复核;推动观光旅游景区增加休闲度假等内容,拓展功能,逐步建设成复合型旅游景区,力争新增8家4A以上旅游景区,支持和推动部分4A旅游景区加大争创5A力度。二是大力发展乡村旅游。贯彻落实全国发展乡村旅游会议精神,完成《2009-2012年安徽省乡村旅游行动计划》编制评审。开展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工作。支持推动中法乡村旅游项目。配合省农委开好乡村旅游观摩会。着力打造若干特色旅游小城镇、乡村度假区和专业旅游特色村,促进乡村旅游纳入城市旅游的产业分工体系。加强“农家乐”旅游的评定和扶持,力争星级“农家乐”达到400家。三是抓好旅游线路产品的整合。围绕增强吸引力、延长逗留时间、促进游客消费,进一步强化旅游线路产品开发,形成一批体现人性化、多元化、特色化要求的彩色旅游产品,重点打造“八大”精品旅游线路;加强红色旅游与其他旅游的整合串联,增强红色旅游产品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九)推动文化旅游深度结合。一是推动旅游演艺产品建设。搭建文艺演出团体与旅游企业合作桥梁,推动文艺演出进旅游景区、进旅游饭店,丰富旅游要素;支持黄山等重点旅游地区打造大型特色旅游文化常态化演出节目,逐步培育旅游文化演艺聚集区;重点推出1-2个常态化旅游文化演艺“大戏”,打造3-5个旅游文化产品。二是推动文化古迹旅游开发。加强对古城、古镇、古村、古道旅游开发的研究策划,推动遗址废墟及其他文物古迹加快开发,支持和推动对博物馆、科技馆、纪念馆完善旅游功能,力争创建若干文化旅游景区,整合形成若干旅游线路。三是推动旅游与其他创意产业的结合。支持制作开发音像、动漫旅游产品,建设若干旅游、文化与科技三位一体的新兴旅游产品。
(十)启动有关专项工作筹备。启动全省旅游发展大会和省旅指委全体会议筹备工作。启动全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积极做好会商重点的调研论证,为省政府与国家旅游局第二次会商做好准备。同时,推广肥西等县(市、区)加强旅指委建设、建立旅游项目调度会的经验;继续推进与农业、建设、水利、林业、体育、电信、银行等部门单位的合作;改进旅游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方法,科学推动工作。
(十一)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
一是提升旅游目的地质量。统筹规划和引导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旅游综合交通建设和旅游道路标识体系、旅游咨询服务体系和旅游集散中心建设,推进主要旅游目的地加强多语种服务环境建设和多样化餐饮服务;组织好旅游服饰赛,适时启动经济型酒店的调研和地方标准制定工作,积极宣贯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新标准,加强星级饭店特别是高星级饭店评定,力争年内新增四星以上旅游饭店15家,其中五星级旅游饭店5-7家;抓好新《旅行社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启动《旅行社等级评定》,年内评定出一批A级旅行社;加强旅行社“创强”,全年力争新增全国百强旅行社3家;强化企业商标意识,推进旅游企业申报省著名商标和中国著名商标;大力推进名牌发展战略,贯彻国家旅游局和安徽省质量振兴计划,积极培育更多旅游产品和企业成为安徽名牌产品和安徽质量奖企业。
二是提升旅游市场管理质量。分类制定和实施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旅行社诚信等级评定标准和明查暗访规定,完善诚信旅游评价机制和旅游质量监督体系,建立健全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信息库。加快全省“12301”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旅游应急、旅游保险等方面的能力建设,提高旅游消费的安全性和便利性。建立健全旅游安全责任体系和应急体系,强化旅游安全管理,确保全年旅游安全。三是提升旅游标准化建设水平。进一步完善全省旅游标准化体系,在黄山市进行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争取形成旅游标准化示范基地。四是推进旅游服务质量评价工程建设。建立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定期发布旅游服务质量,适时开展游客满意度调查,探索建立以游客满意度调查为切入点,旅游部门评价、专业机构评价和公众评价相结合的旅游服务评价机制。
(十二)提高队伍建设水平。一是提高行业人才能力。宣传推广《安徽旅游人才建设规划》,筹备试运行网上教育培训平台。举办旅游项目、旅游规划和旅游行政管理等若干培训,继续推进旅行社、旅游饭店管理人员等专项培训和资格认证工作。推进培训中心改制和“安徽旅游学校”品牌化、规范化建设,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和政策扶持,加大对省旅游培训中心建设的投入力度。二是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工作决策机制,对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活动安排和重大经费开支,坚持发扬民主,科学决策。三是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按照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和谐型的目标和方向,加强局机关自身建设;抓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回头看”活动,提高旅游业科学发展水平;加强三优文明机关创建,加强机关的党风廉政、效能和制度建设;继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提高为基层服务的意识、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