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油价再度回到80美元以上,提高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的呼声又起,两会也有代表委员提出相关提案。分析人士指出,开征特别收益金是为了对石油开采行业的高额利润予以控制,对起征点进行调整的主要考虑因素不应是油价的涨跌,而应是石油企业上游开采的成本变化。
从2006年起,国家对国产原油开征石油特别收益金,将原油开采企业获得的一部分超额利润主要用于对城市公交等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进行补贴。2006年至2008年间,中石油、中石化两大石油公司分别累计上缴特别收益金1600亿元和530亿元左右。
分析人士指出,石油公司上游开采业务的成本不会跟随国际油价的变动而直接变化,与其他重工业类似,钢价、劳务、技术研发、设备改造、风险投资等都是直接影响到采油成本的要素。油价的提高,可能通过对宏观经济和其他商品价格中长期的影响,间接影响到这些因素,从而影响到采油的成本。但即使在油价升至147美元的巅峰时期,石油公司开采成本也不会因为油价的短期变动而直接有同比例的提高。
由此可以看出,征收特别收益金主要为了控制石油业上游的超额收益,而成本应是调整起征点的主要考虑因素,因油价渐渐高企而呼吁提高特别收益金的起征点,有些站不住脚。
诚然,石油开采业的成本远非钢材、劳务等工程成本,老油田的开采成本大幅提高、加强勘探力度的风险投资等的确都耗资巨大,这是一个资本和技术双重密集的行业。但社会对于石油公司每年上缴动辄数百亿元特别收益金并不持以理解之心,究其原因,主要还是在于石油公司从未公布过上游勘探开采的实际成本。
有业内人士推算,当前石油公司上游开采的成本大约30美元/桶。按此简单推算,40美元起征,实行5级超额累进从价定率,60美元以上时征收40%,当前80美元的油价下,石油公司的开采收益仍然可观。
在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实施一年多以来,炼油行业已经基本上保证了合理利润,石油公司所面临的压力已经比前些年小了不少。更何况,在每年上缴数百亿特别收益金后,石油公司还能成为“亚洲最赚钱公司”,恐怕投资者更是难以理解油田企业怎么会“没有特别收益”了。当初开征特别收益金也并非权宜之计,在国外早有“暴利税”的先例,油田企业无需否认油气上游业务仍然存在“特别收益”。
分析人士指出,石油开采行业的税费制度,虽然有了特别收益金、资源税、燃油税、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但并不完善,如果要考虑对特别收益金这个上缴数额最大的税费种类进行调整,就应该综合考虑各项税费的征收办法和征收幅度,以推动能源产品价格改革的高度来进行调整,而不应只看油价环境的变化和单个税费品种带来的损益。另外,社会仍然呼吁石油开采成本的透明化,这是消除公众疑虑的最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