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来,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水产局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有保障。
一是切实领导。调整充实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制定了《黄山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与有关生产、加工水产品等企业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人抓、有方案、有目标,监管到位、责任到人。
二是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服务。该区水产技术人员划片包干,分工负责。深入基层,指导水产养殖单位或农户严格按照水产养殖技术规程规范生产,投喂符合国家标准的鱼用饲料,禁止使用违禁药物,执行休药期制度。同时,帮助水产养殖单位或养殖大户制定水产养殖日志,对水产品养殖全过程进行记录,尤其是投入品的使用记录,建立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三是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组织开展了春季水产苗种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规范苗种生产行为。同时,不定期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和水产品抽查检测,对水产品加工、销售企业,实行巡查制度,及时排除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让市民和国内外游客吃上放心、健康、安全的水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