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总网 > 行业特色 > 汽车行业 > 政策法规 >
  推荐阅读
  财政部加大对老旧汽车报废更
工信部下发通知 汽车企业独
五部委联合发布公告 对货车
国家汽车节能政策即将出台
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示管理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明
工信部强化汽车产业管理权
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工信部下发通知 汽车企业独
  特色推进
商权支付
编者按: 所有人赚的都是认知的
  [专家观点]商权支付百日回本,
[专家观点]购买商权课程“充电
[媒体报道]媒体析国资委新掌门
[论坛视点]顾秀莲在中国特色实
[时代声音]把握机遇 迎接挑战
[时代声音]总设计师何镜堂:东
[专家观点]李毅中:具有中国特
  全程服务,名动九州
 

 接受专业咨询,
   展开扬名之旅!

 进行品牌包装,
   提升公众形象!

 参与特色评选,
   获得权威肯定!

 参加权威活动,
   结识权威人士!

 进行专业传播,
   美名传扬四海!

 载入国家史册,
   丹心光耀未来!

 
服务热线:010-68232149
  五部委联合发布公告 对货车挂车实施召回管理
 
时间:2009-07-20

  4月1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公告,将对N类和O类车辆实施召回管理的公告,公告全文如下:

 

关于对N类和O类车辆实施召回管理的公告

 

  经研究决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公布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第60号令,以下简称《规定》)自2009年9月1日起对N类车辆(至少有4个车轮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和O类车辆(挂车和半挂车)实施。

  依据《规定》的要求,依法获得准入资格的N类和0类车辆制造商第一次信息备案工作白2009年6月1日开始,2009年8月30日结束,信息备案相关要求参见《关于报送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相关备案信息的通知》(质检办质[2004]271号)和汽车召回信息备案的相关说明。

  根据《规定》和载货车辆行业总体特点,N类载货车辆底盘制造商应按照《规定》相关要求,承担信息备案、配合缺陷调查等相关责任。

 

  附件:汽车召回信息备案的相关说明

  1.N类和0类车辆制造商应在2009年8月30日前提交“制造商基本詹息”,以便实施第一次信息备案工作;

  2.N类载货车辆制造商应提交整车所装备底盘的技术参数及底盘制造商信息,并将每台车辆的车辆识别代号(VIN)与该车所装备底盘的VIN一同提交;

  3.车辆识别信息和车辆技术资料中描述的车辆型号应包括:产品型号、产品名称、商标、中文车型名称和车型商业名称,并说明该车型生产和销售的起始时间;

  4.车辆技术资料应说明相关系统及其子系统的型式及结构、工作示意图及元件布置图;外观照片和外廓尺寸简图;车轴数、布置及驱动方式;车辆长、宽、高、轴距、轮距、前悬、后悬;空载、满载状态下整车及各轴质量等;

  5.载货车辆底盘制造商将所生产底盘产品的识别信息、车辆技术资料、经销和售后服务渠道及车主信息按《规定》和《关于报送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相关备案信息的通知》(质检办质[2004]271号)文件的要求备案。其中,“车主"为使用该底盘的载货车辆制造商或其他用户。

 
上一篇:工信部下发通知 汽车企业独立异地建厂被禁
下一篇: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示管理规定拟于明年实行
  相关链接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明确表
·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示管理规定
·五部委联合发布公告 对货车挂车
·工信部下发通知 汽车企业独立异
·财政部加大对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
·工信部强化汽车产业管理权
·工信部下发通知 汽车企业独立异
·国家汽车节能政策即将出台
·促进扩大内需 鼓励汽车、家电“
·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法律声明在线申报文档下载网站地图友情链接

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北京政研院 京ICP备09110630-1号

承办:北京政研院中国特色研究所 技术支持:北京政研院现代信息技术研究所定推集团股份公司

中国特色推进联盟旗下网站:中国特色总网 中华职工学习网 全国创争总网 中国图鉴 中国年鉴 中国国情 中国亲稳

中国商权产业联盟旗下网站:商权公司 商权生活 中国生活 定推生活 先健生活 汽车生活 旅游生活 百货生活 圣农生活 志高家电 开创水产 实达智能 智光节能 迪马到家 金森秀 美秀网 房团网 拼图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