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中央政府采购网刊登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就中央国家机关汽车采购有关问题的说明。
说明指出,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今年各级党政机关的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在近三年平均数基础上降低15%。
有关部门已经相应下调了公务用车配置的排气量和价格标准,同时规定除黄标车外,其他公务用车一般不予更新。
说明还介绍到,多年来,中央国家机关倡导并带头使用节能环保的自主品牌汽车,已采购奇瑞、中华、奔腾等自主品牌汽车1000余辆。
按照国务院印发的《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要求,根据各部门车辆编制和实际情况,将进一步提高自主品牌汽车的采购比例。
说明最后表示,汽车协议供货是政府采购的一种组织形式,列入《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协议供货目录的汽车品牌很多,有些品牌多年来一直没有被中央国家机关采购过,目前也没有采购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