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淘汰落后产能实行补偿政策,并在争取国家奖励资金的基础上从多方面加大对淘汰企业的补偿力度。据悉,内蒙古自治区已确定今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并将计划任务分解下达各相关盟市。
在“十一五”的最后一年,内蒙古今年继续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以确保淘汰落后产能目标的顺利实现。据悉,2007年-2009年,内蒙古累计淘汰落后火电装机容量170.4万kW、煤炭1700万t、钢铁857万t、水泥696万t、焦炭1100万t、铁合金50万t、电石72万t、有色冶炼15.5万t、造纸20万t、酒精0.8万t、味精0.6万t。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内蒙古每年节约标准煤1100万t。目前,钢铁、有色冶炼、焦炭、水泥、造纸等行业已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一五”淘汰落后产能计划。
2010年,内蒙古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为火电装机容量57.4万kW、煤炭300万t、炼铁104万t、水泥143.5万t、焦炭36万t、铁合金10万t、电石16.1万t、造纸6.8万t、平板玻璃34万重箱。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各有关盟市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快制订淘汰落后产能量化目标,明确淘汰时间、目标和要求,落实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