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制定实施2010年地质找矿工程方案,第一批项目安排38个,经费预算8105万元,境外矿产勘查项目预留经费和机动经费3895万元。地质找矿工程的主要目标是基本完成桂中地区高铁三水铝土矿的普查,全面完成扶绥—崇左一水铝土矿的普查和重点矿区的详查,南丹县大厂矿田、恭城县栗木锡矿、岑溪市佛子冲铅锌矿、贺州市龙水金矿等矿山接替资源勘查取得新的突破,新增资源量2.26亿t以上。
据悉,地质找矿工程项目立项和投资重点是加强全区基础地质及油气勘查前期研究、地质矿产勘查专题研究,科学部署地质矿产勘查工作,积极推进境外矿产资源勘查。第一批项目主要包括:扶绥—崇左铝土矿勘查安排项目1个;桂中高铁三水铝土矿勘查安排项目15个;铀矿勘查安排项目7个; 矿山深部及外围接替资源勘查安排项目6个; 兼顾其他矿种和矿区安排项目3个;配合矿产勘查专题研究安排项目6个。
按照方案,广西2010年11月底前完成铝土矿项目的野外施工,2011年3月底前完成有钻探任务项目的野外施工, 2011年5月前提交成果地质报告。项目实施完后,可新增一批资源量,其中高铁三水铝土矿可新增资源量约1.5亿吨以上、高岭土4000万t、一水铝土矿详查储量3500万t、锡1万t、铅锌50万t、煤50万t。
另外,境外矿产勘查项目预留经费和机动经费3895万元,主要用于找矿成果突出的项目追加费用、中央危机矿山专项经费项目的配套经费等,以及待取得境外矿业权后安排境外矿产资源勘查项目。
为确保地质找矿工程顺利实施,并取得良好效果,广西厅强调,要科学论证编制年度项目预算和项目设计书,组织专家严格按地质勘查规范要求审查项目设计,实行专家监审制度和动态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野外验收制度,项目野外工程施工结束,均组织专家进行野外验收;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三级质量检查制度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逐步探讨建立地质找矿激励机制,对认真组织实施、找矿成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在成果收益处置上适当给予奖励;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