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工信部下达给我省的指令性生产计划指标具体为钨精矿35200t,锡精矿3600t,锑精矿600t,钼精矿6000t,稀土矿产品8500t,稀土冶炼分离产品12500t。
根据工信部要求,省工信委征求了省国土资源厅意见后,下达了我省钨、锑及稀土矿产品指标。其中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稀有稀土钨业集团公司下属钨矿和计划指标在500t以上(含)钨矿的指令性生产计划指标由省工信委下达到具体矿山企业。
各设区市稀有金属矿产品和稀土冶炼分离产品指令性生产计划指标由各设区市工信委在不突破省工信委下达的指令性生产计划指标总量的情况下分解落实到各相关企业。其中锡精矿全部分配到赣州市;钼精矿赣州分配到1500t、上饶分配到1300t、新余分配到650t;稀土冶炼分离产品南昌市分配到1000t,赣州市分配到11500t。预计各设区市分解落实工作将在六月底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