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主持召开第11次部长办公会,审议并原则通过《稀土等矿产开发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会议认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稀土、钨、锡、锑、钼、高铝黏土、萤石等矿产资源,各有关地区、有关部门积极整顿和规范稀土等矿产勘查开发秩序,做了大量工作。但是一段时期以来,稀土等矿产无证勘查开采、滥采乱挖等行为在部分地区依然屡禁不止、问题突出,宏观调控措施难以有效落实,产业结构不合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为认真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矿业产业结构调整,巩固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成果,解决当前稀土等矿产勘查开采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必要开展稀土等矿产开发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会议要求,一要严查严打,彻底整顿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各有关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内稀土等矿产的勘查开采行为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建立任务到矿、责任到人的全覆盖监管责任体系,并不断创新监管工作机制。二要突出重点,在资源相对集中的地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注意发挥矿山企业、勘查单位的积极性,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三要强化措施,通过公开案件、停止矿业权配号、追究并通报有关人员责任等方式,规范勘查开采行为,严格控制开采总量。四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实现规划、潜力评价、开采总量控制的常态化管理,促进稀土等矿产勘查开采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