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矿产资源开发深化整合方案》日前通过山东省整规办专家组评审。
据了解,济宁市矿产资源开发深化整合方案采取了“矿区整合、规模整合、产业整合”方式,突出重点挂牌督办矿区,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整合方案符合部、省有关市级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指导意见和技术规程要求。
据悉,该《方案》确定了全市6个重点矿种和9个重点矿区,按照集中矿权、放开股权、主体平等、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以大并小、以优并劣,以规模大、技术管理和装备水平高的矿山企业,特别是采、选、加工一体化的企业为主体,整合其他矿山企业;对重点整合矿区,鼓励矿山企业自主联合,采取兼并、合伙等方式进行整合。整合后,全市探矿权注销21个,减少27%;采矿权拟整合关闭163个,减少29.3%,有力推进了矿业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逐步形成全市以大型矿业集团为骨干,各类矿山协调发展的矿产开发新格局,形成了全市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