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日前表示,酝酿已久的《新能源产业振兴和发展规划》已上报国务院,并将择机出台。据悉,根据规划,到2020年,除水电外,可再生能源占中国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有望从目前的1.5%升至6%以上。
对于新能源开发的重要意义,无论怎么强调都不为过。纵观人类历史,第一代能源煤炭和第二代能源石油,曾帮助英、美、德等国实现国力的质的飞跃。对于目前中、印、巴西等新兴大国而言,越早投身于下一代能源的竞逐,越有利于其在未来的国际体系中奠定优势地位。
从当今全球视角来看,以生物质能为代表的新能源在经历2007-2008年的短暂繁荣后,经过半年沉寂,重又勃兴起来。前一波新能源热是建立在满足公众普遍需求基础之上的,是一种自下而上的“诱致性制度变迁”;而现在这一波新能源热则反映出以奥巴马、朱棣文为代表的少数精英分子的政策偏好,并且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
而当前中国高调重视新能源开发的背后,更多是基于现实的战略考虑:
其一,出于对国际原油价格重新上涨的担忧。由于历史上石油长期自给,中国未受到上世纪70年代两次石油危机的冲击,因而无论是企业还是居民对降低能源依赖的重要性都缺乏直观认识。而2008年国际油价的疯狂上涨无疑给了中国一次极大的心理冲击。
其二,客观上中国也存在开发替代能源的需求。近几年中国在国际市场上四处寻找石油、煤炭等不可再生能源,动用了巨大的外交资源,同时也投入了相当多的外汇储备,使得中国对外获取能源的边际成本变得越来越高昂。而新能源大多是可再生能源,是内化解决这一问题的良方。
其三,中国经济正面临一个潜在威胁,即未来欧美很可能联手,以碳排放为借口,对中国出口商品加征额外关税。中国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已与美国相当,由此也导致美欧,甚至一些发展中国家要求中国承担更多减排义务的声音越来越高。如果我们将最近半年内成品油定价机制、燃油税的接连出台,以及即将公布的天然气定价机制和新能源产业振兴规划等一系列事件看作一个整体,无疑能够理解政策制定者对此所抱的强烈危机感和紧迫感。
对于中国新能源产业振兴规划,虽然详细内容尚未公布,但我们大致能从有关方面透露的点滴信息中了解到其大致轮廓:未来十年内,国家准备投资超过3万亿元的资金,推动包括水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然而,要振兴新能源产业,障碍还有很多。
首先,如何保持新能源开发投入的连贯性,避免机会主义心态。对于尚处于婴儿期的新能源而言,与石油、煤炭等成熟能源相比,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后发劣势。例如,成本和价格偏高会妨碍其推广应用;而相关产业的路径依赖和利益集团的阻力也不容忽视,这在国内汽车行业表现尤为明显。为此,除了政府对新能源相关产业进行政策扶持外,推动“节能减排”的公民社会运动健康发展也非常必要。
其次,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如何保持传统能源与新能源的发展比例,以及如何在各种新能源之间保持一个最优的投入比。同时,还有一个如何协调新能源与其他产业之间的冲突的问题。例如,生物乙醇作物与粮食作物之间的争地现象在许多国家都是饱受非议的话题。
再次,对于民间资本如何进入并发挥作用要有可操作性,而不使其仅仅沦为一句空洞的口号。从利益动机来看,国有垄断企业并不欢迎来自新能源的竞争,即使逼不得已,也要把新能源开发的主动权牢牢攥在自己手里。例如,目前在风力发电领域,基本为大唐、国电等“国字号”所垄断;而在生物质能源领域,除少数外资进入外,中粮和三大石油巨头也成为主导力量。
最后,也是笔者最希望强调的,不能以功利主义心态将新能源开发简单化为今后两三年内走出经济危机、拉动经济增长的工具,而应将其视为长期内保障能源安全、实现能源供应多元化的重大战略举措,并提升到适应低碳时代中国城乡居民生活方式的高度。否则,就很可能成为地方政府追求政绩的新目标,导致一哄而起、低水平重复和盲目开发等后果,造成土地和资源的耗费。
对于新能源开发,我们不能坐失良机,但也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为了突出新能源而刻意贬低所谓“旧能源”对于中国能源安全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