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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航空口岸开办台胞落地签注业务开通仪式”在湖南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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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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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下午5时,湖南省政府在黄花机场举行隆重的“长沙航空口岸开办台胞落地签注业务开通仪式”。湖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李江,副省长甘霖出席仪式。
台胞落地签注,是指台湾居民入境前,未在香港、澳门中旅社或外交部驻香港、澳门签证处办妥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签注,在抵达大陆对外开放口岸后,由公安机关口岸签证部门在抵达现场为其办理入境证件和签注的行政行为。以往台胞必须先中转抵达香港或澳门,在香港、澳门中旅社或外交部驻香港、澳门签证处申请办妥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签注后,才能入境来湘。从今天起,来我省旅行的台胞可以从台湾直接乘坐直航飞机抵达长沙,由我省公安机关口岸签证部门为其在现场办理入境证件及签注,大大节约了他们的时间和旅行花费。据了解,办理台胞落地签证的手续是:抵达口岸现场后,向公安机关口岸签证部门交验有效的台湾身份证、台湾出入境证件;填写申请表;提交近期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相片1张后即可办理。
该项业务的开通,标志着长沙航空口岸只有台湾直航班机而无台胞落地签注权限的历史正式结束。仪式结束后,李江、甘霖为乘坐MF890次航班从台北起飞抵达长沙的42位台胞颁发了长沙航空口岸首批落地入境证件及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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