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机关作风建设力度,彻底根除少数干警身上存在的懒、散作风,维护人民法院的整体形象,淮安市淮阴区法院正式实施《干警违反纪律制度惩处办法》和《明察暗访奖惩办法》。
《干警违法纪律制度惩处办法》列举了违反工作纪律、审判纪律、车辆管理、审判综合楼管理等4大方面28种情形的惩处范围,重点加大对干警接待当事人态度、粗暴不文明、集体活动不遵守纪律、上班在岗不尽职、审判活动不规范的处理力度,对违反规定的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明察暗访奖惩办法》列举了严肃审判作风、严格工作纪律、规范司法礼仪、遵守各项禁令、约束业外行为等5个方面的具体要求,对违反要求被区级以上有关部门明察暗访通报的,分别给予责任人、所在部门负责人经济处罚,同时视情节给予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取消全年评先受奖资格等处理。
1、严惩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一是要继续坚持“严打”,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和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犯罪,确保社会稳定,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二是在打击严重经济犯罪过程中,要充分运用司法手段,促进解决经济运行中的不健康和不稳定因素,推动我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三是要加强对我县涉农刑事案件的审理,打击坑农、害农、损农的不法行为,依法保护农民生命、财产安全。四是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刑事犯罪区别对待,做到既要有力打击和威慑犯罪,维护我县社会安定有序,又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努力做到轻罪刑事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一审终了,化消积因素为积极因素,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五是加大人性化执法的力度,对失足青少年,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惩教结合的原则,注重法律、社会效果的统一。
2、依法调节经济关系,妥善处理各种民商事案件,促进社会和谐。以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为民商事审判工作的落脚点,把是否化解了社会矛盾、协调了社会关系、平息了社会情绪、促进了社会和谐,作为衡量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使公民、法人和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妥善协调社会各个方面的利益关系,促进社会稳定。一是要加大诉讼调解力度,全院干警既要当定纷止争的裁判员,又要当辨法析理的宣传员,引导群众采用正确的态度对待纠纷,理解法律,解决矛盾,提高当事人的息诉、服判率。二是要增强服务经济建设意识,发挥民事审判对社会生活的规范、引导、调节作用,围绕全县经济工作重心,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调节经济关系的功能,在解决矛盾纠纷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各种法律手段,平衡各种群体的利益冲突,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促进诚信社会商业道德风尚的形成。三是要全心全意审理好“三农”案件,加强对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四是加强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障力度,对涉及拖欠工程款、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要给予充分及时的保护,用法律手段平衡矛盾利益冲突。
3、稳妥处理行政诉讼案件。行政审判严格履行司法审查职能,积极探索协调处理的新思路,进一步加大行政协调的力度,使行政审判达到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权益的目的,通过依法维护合法的行政行为,纠正违法的行政行为,协调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增进人民群众和政府之间的相互信任,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同时,要在行政执法诉前服务上进一步加大力度。
4、强化执行措施,提高执行效率,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的即判权益。要下真功夫,动重拳竭力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保障当事人实现诉讼利益。要创新执行方式方法,切实提高执行质量和效率,最大限度地、及时有效地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要对不讲诚信而又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在各级报刊、电视等媒体上公布,切实维护生效判决的法律权威;不断加大对不履行执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实行财产申报、强制审计、公布名单等措施,使生效裁判能够有效执行,对拒不履行、恶意逃债的单位或个人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严厉制裁,彰显法律威严。进一步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始终坚持程序公正、依法执行、文明执行,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新思路,加大执行和解力度,调动和发挥社会各界作用,积极参入到执行与协助执行工作中,增强执行效果。
5、进一步推进司法为民举措,不断创新调解思路,化解矛盾纠纷,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一是继续坚持和完善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的各种制度,敞开院门,走出庭门,了解社情民意,晓知基层心声,掌握社会动向。要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对那些案情相对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尽量适用简易程序,及时做好调解工作。在没设法庭的乡镇设立巡回办案点,实行固定时间、固定地点、固定办案人员等形式,上门立案、办案。要充分发挥合议庭的整体作用,对复杂重大案件,查清事实,明确责任,就案说法,让当事人信服。要指导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利用当事人近亲属的协助作用,协助法庭做好调解工作。要充分依靠党委、人大和政府的领导、监督、支持,对涉及热点、难点案件。对于涉及农民工讨要工资的集团诉讼、土地承包纠纷、涉村案件执行等,主动争取党委的领导,促进执行和解。二是不折不扣地从4月1日起认真和全面执行新的诉讼费收费办法,坚持司法救助制度,对经济确实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准予减交、缓交、免交诉讼费,确保当事人打得起官司。三是充分尊重当事人,依法保护当事人辩护权、陈述权等诉讼权利,做到裁判公正,胜败皆明,案结事了。四是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强化宗旨意识,做到联系群众,依靠群众,信任群众,热情接待来信来访,依法妥善处理当事人反映的相关问题,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发生。
据悉,该区法院在实施两项《办法》规范干警各种行为的同时,还进一步加大了督查力度。每周不定期对全院干警开展督查,如督查组未尽到督查职责而被上级明察暗访发现并通报的,将给与督查组相关责任人一定的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