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文庙,湖南省文物保护单位。位于浏阳县城镇磨石街(今圭斋路)。始建于宋代,清嘉庆二十三年(1818)迁于今址。道光二十三年(1843),县令沈履正又迁崇圣祠于文庙东,并重建大成殿,殿后增建魁文阁,加修庙内其他建筑,形成今浏阳文庙格局。庙坐北朝南,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中轴线上依次为棂星门(已改建)、泮池(现为花坛)、大成门、御道、大成殿、魁文阁。东西辅以状元门、钟鼓亭、乐舞亭、厢房、回廊,环以朱色围墙。
大成殿为文庙主体建筑,砖石木结构,面积136.3平方米,高16.5米,重檐歇山顶,琉璃筒瓦铺面,青花瓷砖作脊,中置葫芦宝顶。殿内由32根石柱支撑梁架,分三层排立。正面以雕花镂空的中堂门作屏,三面置石栏围廊,殿后设御碑亭,布局严谨,古雅清幽。舞亭、乐亭分置月台东西,均为四角重檐攒尖顶方亭。魁文阁内原有清康熙乾隆所题“斯文在兹”、“万世师表”等匾额,已于“文化大革命”中被毁。庙为祭孔场所,原大成殿中立有孔子像,两侧为历代贤 士牌位。清道光年间,曾制祭孔古乐器于庙内,并习以八佾之舞(庙内全套古乐器交湖南省博物馆珍藏)。1949年后,文庙大部分房舍被作为浏阳县一中教学使用。
从1986年开始,湖南省文物主管部门分期拨款进行维修,并指定浏阳县文化部门负责管理。现大殿、大成门、舞亭及东西厢房等主要建筑已维修竣工,基本再现清代格局。文庙将辟为浏阳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