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学前,我的梦想是做一个哈佛人。我有这样一个梦想,一是因为那个笼罩着哈佛大学的光环,也因为我一直把学习法律当做我的目标,并把学习数学当做我的“后备”,而哈佛的这两个专业都是全美最好的。1979年的四月,一封拒信打破我的这个梦想。至于原因,我估计是因为我的SAT英语成绩太差了,只有550分。
在申请大学的时候,我清楚地知道自身条件有不足,不能保证一定能上哪所大学,所以我一共申请了12所学校,这样,我觉得才能把主动掌握在自己手里。回想当时,我的老师们可能都快恨死我了,因为申请大学的材料中需要老师给学生写的推荐信,而对我,他们要一下子写那么多份(当时没有电脑,每封推荐信都需要老师亲手写成)。
最后,我进入了哥伦比亚大学,这是一所很好的学校,法律系和数学系也很有名。哥大给学生很大的发展空间,允许学生学习的课程范围很广。我在大一的时候,大部分时间都在学美术、历史、音乐、哲学等专业的课程,接触了很多东西,我觉得这是找到自己兴趣的机会。直到今天,我还记得哲学系的一个老教授说的话:“知道什么是make a difference吗?想象有两个世界,一个世界中有你,一个世界中没有你,让两者的difference最大,这就是你一生的意义。”
再来说说我的哥大法律梦。当时,我主要学的是“政治科学(political science)”,属于一种“法学博士预科(pre-law)”的专业。但是,上了几门“政治科学”的课后,我发现自己对此毫无兴趣,每天都打不起精神来上课,十分苦恼。其中一门课实在太枯燥,我基本上每堂课都在睡觉,惟一的选择只是在教室里睡还是在宿舍里睡。睡到学期过半后,我的平均成绩勉强够得一个C,我赶在限期的前一天把这门课退掉,才避免了因为平均分不到3.0导致助学金被取消的灾难。
我向家人提起学习法律的苦闷时,他们都鼓励我转系。姐姐说:“你不是高中时就把大二的数学读完了,还得了全州数学冠军吗,怎么不转数学系?”但是,这又让我碰到了我的第二个苦恼。进入大学后,学校就安排我加入了一个 “数学天才班”,那里集中了哥大所有的数学尖子,一个班只有七个人。但很快,我就发现我的数学突然由“最好的”变成“最差的”了。这时,我才意识到,我虽然是“全州冠军”,但是我所在的州是被称为“乡下”的田纳西州,而当我遇到了这些来自加州或纽约州的真正的“数学天才”,我不但技不如人,连问问题时都胆怯了,生怕我的同学们看出我这个“全州冠军”的真正水平并不怎么样。这么一来,我就越来越落后,到今天我对这门课还是“半懂不懂”(这又是一个“沉默不是金”的证明)。当我上完这门课后,我深深地体会到那些“数学天才”都是因为“数学之美”而为它痴迷,但我却并非如此。一方面,我羡慕他们找到了最爱;另一方面,我遗憾地发现,自己既不是一个数学天才,也不会为了它的“美”而痴迷,因为我不希望我一生的意义就是为了理解数学之美。
就这样,我与我向往的哈佛、选择的法律、自豪的数学一一挥别。
因为懂计算机成了校园里的牛人
失去了哈佛、法律、数学,我的未来之路将往何方?幸好还有计算机。
其实,我在高中时就对计算机有很浓厚的兴趣。高中时我很幸运,学校就有一台古董的IBM机器,当时是1977年,计算机还需要靠打卡片的方式使用(就是先在一张一张的卡片上打洞,然后再把这一叠打了洞的卡片输入电脑)。有一个周末,我写了一个程序,让它去解一个复杂的数学方程式,然后把结果打印出来。因为机器运行速度非常慢,写完程序后我就回家了。周一回到学校,我突然被老师叫去骂了一通说:“你知不知道我们所有的纸都被你打印光了!”原来,这个数学方程式有无数的解,周五我走后程序一直在运行,也就一直源源不断地在打印结果。当时的打印纸都是每张连在一起的厚厚一叠,而这样一箱纸可能要花掉学校几十美金,结果被我一个程序全部打光了,老师当然很生气。
大一时,我很惊讶不用打卡片也可以使用计算机,而令我更惊讶的是这么好玩的东西也可以作为一个“专业”。于是我选修了一门计算机课程,得到了我进入大学后的第一个“A+”。除了赢得老师、同学的赞扬,我还感觉到一种震撼:未来这种技术能够思考吗?能够让人类更有效率吗?计算机可能有一天会取代人脑吗?解决这样的问题才是一生的意义呀!
大一期末,我找到一份工作,是在计算机中心打工,他们会按时间付点钱给我作为酬劳,虽然不多,但也是一种鼓励。同学们有什么计算机方面问题都会来找我解决,而且当时“会计算机”在学校里是一件很时髦的事情,大家都觉得这个人太COOL了。甚至那时候我的ID都跟别人不一样:一般人的ID都是“院系名+姓名”,比如学计算机的就是“cs.kaifulee”,学政治的就是 “ps.kaifulee”,而我的是“cu.kaifulee”,cu代表哥伦比亚大学,哥伦比亚+李开复,和校长一样,多牛啊!
当然,我也做了很多无聊的事情,比如做程序去猜别人的密码。那个时候,大家还不知道密码是可以被破译的,当我“黑掉”别人的帐户以后,就用他的名义发一些恶作剧的信。有一次,我用一位男同学的账号在BBS上发了一个“单身女郎征友”的启事,害他莫名其妙地收了一堆情书。这位同学现在也在北京工作,估计他到今天还不知情,下次见到他我一定要记得告诉他,那个启事是我发的。
当时,哥大法律系在全美排名第三,而计算机系只是新设的一个专业,如果我选择计算机这个基础不是很厚重的专业,前途看起来并不很明朗。如果选择法律系,我的前途大概可以预测到:做法官、律师、参选议员等等。因为在我之前有很多范本,我可以照着规划。而选择计算机专业,我甚至连将来要做什么都想不出来,当时也没有软件工程师这种职业。但是,我想的更多的是“人生的意义”和“我的兴趣”(做一个不喜欢的工作多无聊、多沮丧啊!),并没有让这些现实就业的问题影响我。于是大二时,我从“政治科学”转到“计算机科学”。当时,一个物理系的同学开玩笑说:“任何一个学科要加‘科学’做后缀,就肯定不是真的科学。看看你,从一个‘假科学’跳到另一个‘假科学’,跳来跳去还是成不了科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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