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民生之本,和谐之基、安国之策。统筹城乡就业,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一项重要任务。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统筹城乡劳动就业,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引导农民有序外出就业,鼓励农民就近转移就业,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逐步实现农民工劳动报酬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扩大农民工工伤、医疗、养老保险覆盖面。贯彻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原则,加快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2009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三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劳动保障改善民生创新提高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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