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三年,山东掖县人刘凤翔带领孙子来京谋生,与一山西客商合伙在西单牌楼东拐角处开了一家酱肉铺,经营酱肘子、酱肉和酱肚等。但店堂狭小,无名无号,所以一直不景气。
一天,刘凤翔到市场进货,见旧货摊上有一块旧匾,上书“天福号”三个颜体楷书,笔锋苍劲有力,刘凤翔认为这匾有上天赐福之意,于是买 回悬挂自家门楣之上。小店以此命名后,生意日渐兴隆。天福果然降临。
过去的酱肉铺都是夜间制作,白天出售。一次刘凤翔的后人刘抵明夜间守灶,不料睡着了,肘子煮过了火,他心里非常着急,只好将这锅煮烂的肘子反复加工整理,勉强出售。
恰好,有一位刑部老爷买后当场品尝,称:今天的肘子酱得好,又酥又嫩,不腻口,不塞牙,口味香绵。不一会,又有一位宫内宦官来买肘子。宦官走后,刘抵明生怕大祸临头,然而却又一次福从天降。
从此,刘抵明认真研究总结一套独特的制作方案,并在选料加工上,越来越严格,酱肘子的质量也越来越好,因此,清朝的达官贵人都喜欢吃“天福号”的酱肘子,“天福号”也随之名声大振。
据传慈禧太后,尝过之后出很欣赏,并赐给“天福号”一块腰牌,规定每天定量送进宫中。从此“天福号”制作的酱肘子,就成为清王朝的贡品。在民间的名气越来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