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丽华,男,36岁,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
佟丽华律师以强烈的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长期关注和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为他们免费提供法律帮助,先后为20000多人次提供法律咨询,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00多件,案值达3亿多元,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1400多万元。他参与和主编了《未成年人法学》等30余本法律图书,其中有21本分别获司法部“金剑文化工程”图书奖一、二、三等奖。他牵头组建了有6000多名律师参加的未成年人保护志愿者协作网,使弱势群体的维权有了一个很好的平台和载体,佟律师也成了一个名符其实的弱势群体维权的代言人。
佟丽华律师对农民工充满深厚的感情。他依托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和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成立了专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公益机构——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这是中国第一家专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机构。工作站从成立到现在,已经基本构建起以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开展法律研究和普法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帮助农民工依法维权的综合平台。佟丽华等人尽最大努力引导、帮助农民工依法维权,成功化解了大量可能激化的矛盾冲突。他和工作站的律师冒着危险、从晚上10点到凌晨3点多成功调解了一起本来要激化的农民工讨薪案件;他们不惧“出了门就削断你一条腿”的威胁,经过艰苦努力帮助十几名农民工讨回欠薪;面对要去围堵政府机关的农民工群体案件,他们耐心细致地说服,为帮助其中7位已经存在严重生活困难的农民工,他们从工作站紧张的经费中借支给他们每人100元,帮助他们度过难关,有些农民工感动的泪流满面;有些农民工依法维权时遇到挫折,就想以绑架等方式来报复包工头,佟丽华和工作站的律师一方面尽最大努力进行说服教育,一方面积极开展工作,以尽快依法维护他们的权利。佟丽华等人通过努力工作为构建首都和谐社会做出了重大贡献。自成立至今,工作站共接待法律咨询3972件。在决定受理的1162件案件中,共涉及农民工1981人,已办结援助案件614件,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1400多万元。
2005年8月29日,23位在京务工的农民兄弟来到工作站求助,说他们辛辛苦苦干了四个多月,却一分钱也没拿到,多次向包工头和老板讨要,反而被老板赶出了工地。援助律师第二天就去找用人单位协商,但协商未果。此时身无分文的农民工气愤之下决定去区政府上访。在他们去上访的路上,被佟丽华发现并及时拦回了他们,耐心细致地做工作,使他们的情绪逐渐稳定。当佟律师得知他们中的七八个人身上仅剩几毛钱时,就给他们买来饭菜,使他们深受感动。经过佟律师的耐心说服和法律宣传,23位农民工放弃了上访的念头。在佟律师工作站的努力下,通过调解和诉讼,最后为他们追要回了五万多元的工钱, 23位农民兄弟特意给他送来了写有“农民工的保护神”的锦旗。
佟律师积极参与和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立法工作。2003、2004年,他先后全程参与了《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案)的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期间,经过大量调研,他向国家相关部门提出了建立流浪儿童救助制度的建议,该建议引起温家宝总理的高度重视。
在佟律师的推动下,2003年5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佟律师担任了第一任主任。截止目前,全国有24个省、市、自治区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为20000多人次提供法律咨询,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00多件。
2003年8月6日中午,一位外地中年男人找到佟丽华,跪地请求援助:他15岁的外甥为别人工作时被高压电击伤,已经拖欠医院近3万元药费,医院拒绝进行手术,孩子随时有生命危险。佟律师放下午饭,立即赶到医院,只见这个孩子被独自放在病房。由于天气炎热,孩子的伤口已经腐烂,散发着难闻的气味。医生明确说:如不能立即手术,孩子随时有生命危险,为了挽救这个危在旦夕的生命,佟丽华通过耐心细致的劝说,并承诺手术费由中心担保,终于使医院同意进行手术。目前这个孩子正在逐渐恢复健康。通过中心的援助,法院已经判决赔偿这个孩子医疗费等各种费用30多万元。佟丽华带领中心的律师为大量未成年人提供了免费法律帮助,他们说服扬言要去砍了男朋友父母的16岁女孩放弃这种想法,避免了一场悲剧的发生;他们援助一断臂童工用最短时间得到了全部赔偿款,最大限度维护了受伤童工的合法权益;帮助一父亡母残的10岁男孩获得国家监护,使其能和同龄孩子一样健康成长;帮助父亲去世被继母赶出家门的16男孩获得居住权,重新回家,避免其流落街头……
佟丽华律师还积极配合我国政府的对外人权斗争,多次参加我国政府的国际人权对话,不仅维护了我国政府在国际人权斗争中的国际形象,而且也受到了联合国人权高官阿布尔女士等官员的高度评价。国际律师组织在北京召开的全球年会上,将其年度唯一的Multilaw奖授予佟丽华,以表彰其在“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利、推动全球稳定与公正方面做出的特别突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