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提出的“一国两制”,是伟大的科学构想,是他所倡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邓小平的这个构想,本拟用之于台湾,后则提前用之于港澳。近几年的实践证明,它完全是可行的,成功的。
台湾有人因香港出现市民游行,而断定“一国两制”之失败,这完全是枉费心机。而恰恰相反 ,香港出现这种情况,正好说明中国政府在香港实行“一国两制”是认真的,是言行一致的,实行 的结果也是良好的。
一个时期以来,陈水扁一伙对“一国两制”极尽攻击之能事,什么“矮化”呀,“阴谋”呀, “陷阱”呀,“先统后吃”呀,台湾“无一人赞成”呀,等等,其实这都是谎话,实际是他们一伙 对于“一国两制”的一种恐惧。值得注意的是,陈水扁本人一个时期以来,对于“一国两制”的新攻击。我们知道,“一国两制”的核心是“ 一国”,而陈氏反对“一国两制”的要害也是着重攻击“一国”。“一国”也就是指的“一中”。 陈氏说什么,“一中”只能是“议题”,而不是“原则”,两岸只可以讨论“未来一中”,这就是 说,两岸现在不是“一中”,而是“一边一国”。这当然是不能成立的。什么是“一中”?说到底 ,“一中”的本质是主权问题。就像邓小平会见英国撒切尔夫人时所说的那样,主权问题是不能谈判的,因而“一中”也是不能讨论的。尽管海峡两岸,暂时还没有统一,中国大陆的治权尚未及于对岸,但作为中国这个国家领土主权的归属,以及它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则是毫无疑问的。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不仅过去是“一中”,未来是“一中”,现在也是“一中”。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 ,台湾和大陆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领土主权完整绝不允许分割。绝不允许为了“台独”的一党一己之私利而闭着眼睛说瞎话。
邓小平自1982年提出“一国两制”以来,“一国两制”的光芒已经照亮了中国的香港和澳门,其影响已扩及全世界。“一国两制”的核心是“一国”,“两制”则是要通过 “和平”手段来实现“一国”,没有“一国”,“两制”就没有了灵魂;没有“两制”,“一国” 就无以通过和平手段来实现。“一国”与“两制”是一个整体,是并行不悖的。否定了“一国”, 国家就会走向分裂;否定了“两制”,国家就会导致战争。
邓小平提出的“一国两制”是一种新思维,旨在把台港澳问题作为人民内部矛盾来处理,把国际上通用的“和平共处”原则用之于国内。这是一个伟大的创造,是对人类社会科学理论的一个新的重大贡献。
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国家统一,是全体中国人民一项庄严而神圣的使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政府为之进行了长期不懈的努力。中国政府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是“和平统一、一国两制”。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的形成。早在五十年代,中国政府就曾设想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一九五五年五月,周恩来总理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上即提出:中国人民解决台湾问题有两种可能的方式,即战争的方式和和平的方式,中国人民愿意在可能的条件下,争取用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一九五六年四月,毛泽东主席又提出:“和为贵”、“爱国一家”、“爱国不分先后”等政策主张。但由于某些外国势力的干预等原因,这些主张未能付诸实践。
自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一些重要变化:中美建立外交关系,实现了关系正常化;中国共产党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转移到现代化经济建设上来。与此同时,海峡两岸的中国人、港澳同胞以及海外侨胞、华人,都殷切期望两岸携手合作,共同振兴中华。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中国政府出于对整个国家民族利益与前途的考虑,本着尊重历史、尊重现实、实事求是、照顾各方利益的原则,提出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
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告台湾同胞书》,郑重宣告了中国政府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大政方针,呼吁两岸就结束军事对峙状态进行商谈。表示在实现国家统一时,一定“尊重台湾现状和台湾各界人士的意见,采取合情合理的政策和办法”。
一九八一年九月三十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叶剑英发表谈话,进一步阐明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政策。表示“国家实现统一后,台湾可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并建议由两岸执政的国共两党举行对等谈判。
一九八二年一月十一日,中国领导人邓小平就叶剑英的上述谈话指出:这实际上就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在国家实现统一的大前提下,国家主体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
一九八三年六月二十六日,邓小平进一步发挥了关于实现台湾与大陆和平统一的构想,指出,问题的核心是祖国统一。他还就两岸统一和设置台湾特别行政区问题,阐明了中国政府的政策。
一九九二年十月十二日,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指出:“我们坚定不移地按照‘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积极促进祖国统一。”“我们再次重申,中国共产党愿意同中国国民党尽早接触,以便创造条件,就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逐步实现和平统一进行谈判。在商谈中,可以吸收两岸其他政党、团体和各界有代表性的人士参加。”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共产党为完成祖国统一大业,解决历史遗留的台湾、香港、澳门等领土问题,大胆地提出了“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创造性构想。1981年国庆前夕,叶剑英委员长提出了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1984年2月22日,邓小平在会见外宾时说:“我们提出的大陆与台湾统一的方式是合情合理的。统一后,台湾仍搞它的资本主义,大陆搞社会主义,但是是一个统一的中国。一个中国,两种制度。香港问题也是这样,一个中国,两种制度。”后来邓小平及党的其他领导人多次对“一国两制”作了类似的解释。党和国家职能部门依据这一构想,对台湾、香港、澳门分别制定“一国两制,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港人治港”、“一国两制,澳人治澳”等具体的方针、政策,顺利地实现了香港1997年、澳门1999年回归祖国的工作,并对台湾的和平统一工作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