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从韶山市财政部门传来捷报——今年上半年韶山经济呈现又好又快的发展态势,该市上半年财政收入达到9501.8万元,完成年初全年预算18500万元的51.4%,比上年同期增长28.5%,增长幅度名列湘潭市第一。这是自2006年以来韶山市财政收入连续3年每年保持27%以上的增长速度。韶山的财政由昔日的“吃饭型财政” 正在向“建设型财政”和“民生型财政”转变。
近年来,韶山市国民经济依靠新型工业、旅游产业等支柱产业的有力带动,持续保持了较好的发展速度,连续3年跻身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快县“十强”行列。作为伟人故里,韶山被确定为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中的“城乡统筹示范区”,按照“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理念,为给韶山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和谐韶山提供财政保障,今年初,该市就确定了财政收入1.85亿元、同比增长20%的目标。
围绕这一目标,韶山市委、市政府着力加强对财税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收入目标责任制,对财税三局、乡镇、征收单位和企业税收大户实行目标考核和奖励政策,进一步建立有效的协税护税机制;定期召开财税三局收入分析调度会,研究分析收入形势,协调解决组织收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该市财税三局积极主动作为,大力培植新的税收增长点,依法强化收入征管;韶山市国税局成立了3个督导组,在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税种的税源监控的同时,加强对个体税收管理,对纪念品市场进行了税收专项清理;地税局对各保险公司、重点宾馆和个体饭店进行了重点调查,重新调整了定税额度;财政局加强对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的直征管理,对非税收入实行目标责任管理,更新非税软件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了非税收入管理。
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韶山市委、市政府在抓财政收入增长的同时,在财政支出方面也让广大人民群众沐浴了更多的民生财政的阳光。近年来,韶山市积极落实中央的惠农政策,逐年加大惠农资金的发放力度,补贴资金从2005年的174.5万元,增加到2008年的1245万元,逐年实现成倍增长。2009年上半年通过乡财网直接发放粮食直补、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补助、农村低保金、综合直补、水库移民扶植、家电下乡补贴等各项支农补贴1000多万元,同比增长22.5%;全市社会保障支出由2005年的750万元增长到2008年的3637万元。
在积累实力、改善民生的同时,韶山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方式同样实现了由直接投入向政策调控转变的重大突破。2008年争取上级财政资金368.5万元用于支持企业的生产发展;财政统筹安排1700多万元用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投资环境,工业园当年新增税收1100多万元;2008年争取省、市财政支农项目资金500多万元,并组织农业、林业、水利、扶贫、新型农民培训等资金869.2万元;通过完善城区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道路、饮水、供电等实际问题,进一步提高了韶山市民的生活质量,广大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享受到了“民生财政”的温暖阳光。